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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家到五郊区不再重复缴燃气设施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2日03:00 新闻晨报

  □记者殷正明

  晨报讯昨天起,本市燃气产权实行“跨区互通”,上海燃气集团所属燃气老用户若迁往南汇、青浦、松江、奉贤、金山等区时,只要持有相关证明就不需重复缴纳730元燃气设施费。

  昨天起,市区燃气产权与南汇、青浦、松江、奉贤、金山实行“跨区互通”,人工煤气、天然气和已购买产权的液化气老用户,在从市区迁往五郊区或从五郊区迁往市区时,原址所在地的燃气营业点会发出一张“上海市燃气用户联系单”,在新址出具这张联系单,就不再需要重复支付燃气设施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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