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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须岗前安全培训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2日03:03 京华时报

  据新华社消息 近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农民工安全培训工作的意见》,普通行业农民工首次岗前安全生产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对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农民工,培训前应根据工作需要进行文化课补习。

  意见还规定,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的农民工首次岗

前安全生产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建筑行业的农民工首次岗前安全生产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安监总局统计显示,近几年发生的生产伤亡事故,90%以上是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造成的,80%以上发生在农民工比较集中的小企业;每年职业伤害、职业病新发病例和死亡人员中,半数以上是农民工。

  根据意见,具备培训条件的企业,对农民工的安全生产培训以企业为主体进行。不具备条件的企业特别是中小型企业,要及时组织农民工到附近有条件、具备资质的培训机构或职业院校进行培训。各级安监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要积极为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创造条件。

  各级安监部门和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将加强对农民工特别是高危行业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未经培训上岗或培训不符合要求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责令企业停产整顿直至依法关闭。

记者: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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