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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流氓”的手再狠一些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2日03:15 北京晨报

  近日,网民集体诉“很棒小秘书”侵权案在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开庭。网民起诉的“很棒小秘书”软件负责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声称,该软件无法按常规删除,是因为用户计算机水平有限。此种表态足可证明网民们要想讨回公道会多么困难。

  目前我国互联网上流行的“流氓软件”已经形成了一个规模达10亿元人民币的产业链。网民们的诉讼行动胜算不大,首先是因为我国现行法律以及官方政策对利用“流氓软件

”侵害互联网用户权益的行为都缺乏明确界定。尽管民法通则、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电信条例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已有相关规定,但不法企业必然会利用定义的模糊性为自己辩护。同时,由于“流氓软件”给网民们造成的经济损失难以量化,就算网民们能够赢得官司,也不会在经济上触及被告企业的生存。至于精神层面,在“流氓软件”扎堆的我国互联网圈子里,败诉企业完全可以不在乎名声。现有的软件名声臭了,他们可以再搞一个;现用的公司名声臭了,可以改弦更张卷土重来。

  法律规定总是滞后于违法行为的,而在司法体系之外,我们还有行政权力。专家介绍,国外互联网上的诚信,也是靠严格的监管处罚机制保障的。之所以国外鲜有“流氓软件”登堂入室,就是因为有关企业一旦跨越“红线”,就可能被罚得倾家荡产。

  净化中国的互联网环境,也需要政府有关部门赶快行动起来。对制造和传播“流氓软件”的行为放任姑息,就是对全国上亿互联网用户权益和互联网产业前途的漠视,是监管者的严重失职。

  张建高 陆文军(新华社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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