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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中介“吃差价”被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2日03:22 大众网-生活日报

  据新华社电10月31日,建设部正式发布了《中国房地产经纪执业规则》(简称“规则”),明令禁止房地产中介“吃差价”。业内人士表示,该规则出台,确实保护了消费者权益。界内人士预测,整个中介行业大洗牌序幕即将拉开。

  规则要求,“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赚取差价及谋取合同约定以外的非法收益;不得利用虚假信息骗取中介费、服务费、看房费等费用。”

  并且,规则规定,房地产经纪机构未完成经纪合同约定事项,或者服务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不应当收取佣金,但可以依据合同约定,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房地产经纪服务已支出的必要费用。房地产经纪机构事先未与委托人就经纪服务费用达成约定的,不得要求委托人承担经纪服务费用。

  建设部副部长刘志峰表示,经纪机构不得管理客户交易资金,以杜绝挪用、占用客户的房地产交易资金的行为,保障交易资金安全。

  “吃差价现象非常普遍。”链家地产一位负责人曾坦言,北京数千家经纪公司中,真正能做到不吃差价的寥寥无几。在这种情况下,规则的出台对这些公司无疑是一个沉重打击,行业洗牌在所难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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