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判处残害交警罪犯死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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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2日03:50 中安在线-安徽日报 |
本报讯(记者徐建)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以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处疯狂残害交警的被告人金多升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今年4月15日凌晨0时8分,泾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中队交警刘荣寿与同事在泾县幕桥岗亭执勤时,突然发现一辆集装箱大货车正向岗亭方向驶来。刘荣寿示意停车接受检查。该货车不仅没有停下来,反而加大油门向宣城方向驶去;凌晨0时30分左右,在322省道双坑 桥路段,刘荣寿第三次超越货车。当刘荣寿再次举手示意,让集装箱货车停下时,疯狂的司机金多升仍没有采取任何制动措施,货车先将警车后保险杠撞掉,后又将刘荣寿撞倒,并从其身上轧过,夺路而逃,致刘荣寿当场牺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