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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财产也受保护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2日04:08 浙江日报

  本报讯(通讯员 杨爱琼 远静 记者 黄宏) 近日,永嘉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了一起特别的网络虚拟财产被盗案。被告人王某以盗窃罪被该院依法提起公诉。

  王某原是永嘉县瓯北镇景江网吧的收银员,2006年6月,她破译了景江网吧充值账号的密码。2006年7月3日,她用该账号到其他的网吧中往自己一个朋友的刀剑账户上充值刀剑10笔,金额300元。7月6日,她又换个网吧往自己的账号上充值Q币30元、充值刀剑10笔300

元、充值网易一卡通150点2笔30元……从2006年7月3日至7月19日,王某在永嘉县瓯北镇多个网吧中非法盗用景江网吧游戏充值账号,窃得金额共计3710元。

  2006年8月2日,景江网吧的老板发现有人多次盗用他的账号进行非法充值, 8月8日,他向永嘉县公安局报案。2006年8月8日王某被带到公安局,在事实面前,王某供述了全部犯罪事实。

  永嘉县检察机关受理该案后,认为王某实施的盗窃对象虽是网络游戏中存在的虚拟财产,但虚拟中的物品可以与现实货币相互交换,已具有现实的财产属性,而且王某的盗窃数额达到定罪标准,因此以盗窃罪向永嘉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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