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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政府辟谣的公共责任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2日05:11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从10月25日起,一则某小学学生在校门口被绑架并被取走眼角膜的流言,在江苏盐城市越传越广,闹得人心惶惶。直到五六天之后,来自省城的记者实地调查,才发现这实际上是彻头彻尾的谣言。(11月1日《现代快报》)

  孩子遭绑架,并被残忍地取走眼角膜,这样的谣言对家长来说,有多恐怖是不言而喻的。虽说“谣言止于智者”,但在某些居民安全指数有待提升的城市,要求所有家长都做

这样的“智者”,恐怕是不现实的。我想,如果在此之前,来自当地官方的声音更大一些,情况或许就大不一样。

  因为在这样的谣言面前,政府显然比普通民众具有更多的信息优势。澄清类似的谣言,消除民众的恐惧心理,就成为政府部门的公共责任。如果当地教育部门在当初便立马介入调查,并运用行政手段,及时揭露谣言的荒谬,何至于弄得现在这样草木皆兵?对当地公安机关来说,这类谣言,涉嫌散布恐怖言论,扰乱社会治安,理当从速立案侦破并公布真相才是。但从报道来看,当地公安机关显然没有及时启动相关程序。

  当恐怖谣言的传播已成为一起公共突发事件时,按照国务院颁布的应急预案,当地政府应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地向社会发布相关信息。遗憾的是,当地官员可能低估了谣言的“杀伤力”,抑或对怎样“维护社会稳定”,在理解上存在某些偏差,所以,对如何尊重公众知情权,确保公共信息的对称,也就难以做到位。这就导致谣言长时间如幽灵般盘旋在公众的心头。

  徐林林(湖南 作家)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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