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人拿走财物 我将被罚合理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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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2日07:55 南海网-南国都市报 |
海口的周先生问:我介绍一个女孩到某公司煮了十天的饭,后来该女孩拿了公司一些铜丝走了,公司要罚我8000元现金,请问这合理吗? 记者解答:针对周先生咨询的问题,记者采访了海南大弘律师事务所刘长征律师。刘律师认为,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如果该女孩来公司工作,周先生在其中起了担保作用,那么周先生应该对该公司所受到的铜线损失承担适当赔偿责任;如果周先生没有起担保作用 ,只是从中起了介绍作用,那么他对此就不承担责任,建议该公司直接到公安机关报案。无论以上哪种情况,公司自身都没有处罚权,只能由公安司法机关处理。(记者 宋亮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