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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帮扶贫困村可“冠名”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2日07:58 沈阳网-沈阳日报

  本报讯11月1日,记者在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了解到,为彰显扶贫企业业绩,提高参与扶贫企业的知名度,企业投资定点帮扶贫困地区的公益性基础设施或社会事业建设可以“冠名”。

  从10月末起,我市组织部分国有、国有控股及民营企业,用三年时间帮扶303个贫困村。此次企业定点帮扶贫困村,坚持开发式扶贫为主、尊重市场经济规律与尊重农民意愿相

结合、“政府主导、团体协助、企业参与、市场运作”的原则。经过共同努力,要使所帮扶的贫困村达到每个村至少发展一个持续稳定的生产开发项目;帮助贫困村发展一项主导产业,产业规模要覆盖全村70%%以上的农户;实现村年人均收入净增400元以上。

  为进一步体现“企业参与、市场运作”的“双赢”精神,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决定,对积极参与定点帮扶贫困村的企业给予鼓励和表彰。对企业投资定点帮扶贫困地区的公益性基础设施或社会事业建设,出资捐赠达到项目所需投资一定比例的,允许以企业或企业家个人冠名,对贡献突出的企业或企业家个人,按年度以市委、市政府名义给予通报表彰。(韩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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