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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土司衙门,《苦海》紧急停工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2日08:10 兰州晨报

  鲁土司衙门祖先堂小院。

  鲁土司衙门正大门。兰州晨报记者田蹊摄

  尚未获得国家文物局许可便进驻开工兰州晨报报道引起有关部门重视

  鲁土司衙门简介

  始建于明初的鲁土司衙门,距今已500多年,是中国历史最久、规模最大、保存最完整的土司庄园建筑群之一。1981年,鲁土司衙门被列为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996年“升格”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鲁土司衙门建筑群由中路衙署、西路妙因寺和东路宅园三部分组成,有各类建筑物226间,建筑面积7755平方米。建筑群在宣德、成化、嘉靖年间均有增建,到清嘉庆二十三年,十五世鲁土司曾大规模重修,现存建筑大体保持嘉庆时的格局。

  兰州晨报讯(记者平丽艳)未经国家文物局审批,《苦海》摄制组便在永登鲁土司衙门内大张旗鼓制作拍摄道具。11月1日此消息经本报报道后,立即引起了兰州市文物管理部门的重视,目前兰州市文物部门已勒令停止《苦海》摄制组在鲁土司衙门内的一切工作,在国家文物局的审批文件下发之前,不允许《苦海》摄制组在鲁土司衙门内有任何动作。

  从上世纪初,鲁土司衙门建筑群遭到了来自人为的不合理使用和自然力的作用而残损严重,为此,文物部门从2003年开始斥巨资对鲁土司衙门进行全面修缮,目前工程已接近尾声。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文物专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不无感慨地说,“文物不可再生,进行大规模修缮无疑是为了更好地保护文物本体,然而一个摄制组竟然在没有通过国家文物局审批的情况下擅自动工,如果对文物造成破坏,这样的责任谁又能担得起?”

  国家文物局2001年下发的《文物拍摄管理暂行办法》第4条中明确规定,“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馆藏一级文物的拍摄,由国家文物局审批,在审批同意后向拍摄申请单位颁发文物拍摄许可证,许可证仅适用于所报请国家文物局审批的项目。”在对永登县文化局贾局长采访后记者了解到,大概在10天以前,《苦海》摄制组开始向文物部门层层报批关于在鲁土司衙门拍摄的手续,并经甘肃省文物局上报国家文物局。然而,在没有拿到国家文物局下发的文物拍摄许可证的情况下,摄制组就迫不及待地进入鲁土司衙门开工了。

  就此事,兰州市文物局副局长陈世忠接受了记者的采访。“在此之前我对此事并不知情。我个人认为,在文物点拍摄电影反映地方的历史文化,不是完全不可以,但必须按照《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报相关部门审批,在有非常严格严密、到位的措施保障的前提下才能进行,而且拍摄不能对文物本体、环境风貌有任何影响。”据了解,昨天下午《苦海》已全面停工,兰州晨报将继续关注事态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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