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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在校生比例不少于85%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2日08:12 每日新报

  新报讯 为落实《义务教育法》关于规范学校办学行为的新规定,今后本市将进一步深化改革和加强规范改制学校(主要是指“民办公助”、“公办民助”中小学),以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今年起,本市计划用3至5年时间,分步完成改制校清理整顿工作,实现“软着陆”,使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在校生比例不少于85%。今年,所有改制小学和不符合“四独立”

(事业法人、校园校舍、财务管理、教育教学独立)规范要求的改制初中、高中已经全部停止招生,并取消了“校中校”、“校中班”。今后本市公办小学招生一律实行适龄儿童学区片内就近入学。小学招生除面试外,严禁进行任何形式的考试和变相考试。

  本市还将逐步压缩改制初中招生规模。2006年、2007年、2008年,改制初中招生人数分别减至当年招生总数的40%、30%和20%。

  在改革和规范改制校的过程中,为满足部分家长的择校需求,今年,本市允许各区县将1所改制小学依法规范为民办学校,学校规模不多于6轨36个班(不含原来没有改制小学的区县),其他改制小学逐步转回公办学校。明年开始,本市允许市内六区均有1-2所改制初中依法规范为民办学校,其他改制初中逐步转回公办学校;其他区县最多有1所改制初中规范为民办学校(不含原来没有改制学校的区县)。

  同时,鼓励和支持改制高中依法规范成为民办学校。改制学校规范为民办学校后,必须有独立的校园校舍及符合国家要求的教学装备和师资队伍,必须坚持成本收费,自收自支,独立办学和自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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