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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食品经营者信用分类监管制度(试行)》出台食品行业设信用等级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2日08:15 贵州都市报

  金黔在线讯 记者昨日从贵州省工商局获悉,《贵州省食品经营者信用分类监管制度(试行)》出台,据了解,这是专门针对食品经营者制订的新规定。

  根据《贵州省食品经营者信用分类监管制度(试行)》规定,凡是我省范围内的食品生产、加工、销售企业、个体工商户都要实行信用分类监管,且信用信息录入按照“谁登记,谁录入;谁检查,谁录入;谁处罚,谁录入”的原则进行记录,工商部门依据食品经营者

信用指标反映的信用状况,将信用标准分为守信标准、警示标准、失信标准和严重失信标准4种,信用等级分为A、B、C、D4级。

  今后,各个食品经营者的日常动态、被处罚经过及被消费者申诉、举报等内容,都将一一记入信用信息数据库,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依据经营户的信用等级状况来决定该经营户的监管状况,此外,信用等级为A级的食品经营户还可能获得工商部门的表彰。作者:安科 杨露怡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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