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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针对困难群体完善社会救助和福利体系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2日08:19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11月1日专电(记者李舒)北京市将对单亲、多胞胎等特殊家庭增加10%的低保补助;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低保对象也可申请医疗救助。10月31日出台的《北京市十一五时期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明确提出,北京市将完善社会救助和福利体系,保障人民群众尤其是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

  据北京市民政局副局长聂志达介绍,健全城乡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体系是十一五期

间北京民政工作的重点。今后五年,北京市将逐步实现城乡一体化的基本医疗救助制度、危重病救助制度,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城市低保对象患危重病、慢性病、常见病等发生的医疗费用,全年个人负担累计500元以上部分,可申请医疗救助。医疗救助额度按照个人负担费用的50%支付,危重病患者全年个人累计医疗救助支付额度原则上不超过1万元。

  在完善救助体系的同时,北京市将通过进一步细化和量化家庭困难系数,增强基本社会保障供给能力,促进社会公平。对农村五保人员、城市“三无”人员、重残人、老年人、未成年人、重症患者等特殊困难人员,将适当提高救助标准。

  今后五年中,北京民政部门还将为6500户农村特困户和优抚安置对象进行危旧房翻建,建设5个市级救灾捐赠物资储备库,新建北京市救助管理总站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加大流浪儿童的救助工作力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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