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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面积超二千平须装摄像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2日08:24 法制日报

  本报讯记者李松 黄洁 今后,北京所有营业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上的餐饮企业将全部在出入口、共享大厅、主要通道、主要营业场所、停车场、收银台、财会室、客运电梯间和扶梯口等重要位置安装摄像头进行图像信息采集,且将逐步实现同公安机关的联网。据悉,这是北京市近日下发的《北京市餐饮企业治安保卫工作规定》中提出的新要求。

  据了解,《规定》首次明确要求所有大中型营业场所必须在重点部位设置图像信息

采集点,并保证图像信息系统在营业期间内正常运行,不得中断。此外,信息采集系统及图像信息质量必须符合有关法律的要求,且图像信息在一定时间内要进行保存,已备有关部门随时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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