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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诉讼保全为执行提供保障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2日08:24 法制日报

  本报北京11月1日讯 记者李松 黄洁 通讯员郭京霞 记者今天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该院以专人负责、事前告知、严设期限等措施全力打造的诉讼保全快速通道,开通一年多成效明显。今年1至10月,共办结了诉讼保全案件421件,保全财产标的额达31.4亿元,案件办结数和保全标的额均创下历史同期最高,为案件的审判奠定了坚实基础,为执行工作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据一中院相关负责人介绍,为了更好地为诉讼审判和执行工作服务,一中院特设了专门的诉讼保全组,分配专人负责诉讼保全的工作,并将其设置在法院的立案庭,使当事人在法院立案的第一时间即可提出诉讼保全申请,保全手续经审查通过后也可第一时间移交到保全组。同时,为了避免当事人因不申请诉讼保全而导致案件判决后难以执行的情况发生,该院还要求接待法官在立案阶段就必须向当事人详细讲明诉讼保全工作的流程,告知其符合保全条件的有关事项,并讲明其应承担的责任和存在的风险。

  据悉,一年多来,一中院已经办理诉讼保全案件1600余件,保全标的超过13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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