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猫鼠勾结:中国文物浩劫的背后“鬼影”(3)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2日08:36 新华网

   斩断无形的“罪恶链条”

  许多文博专家及警方人士认为,我国各地虽然对文物犯罪进行过多次专项打击,但效果不显著,没有对文物犯罪分子起到震慑作用。原因很多,其中之一就是不少案子涉及一些“官”,因此各方面干扰,加之内部“走风漏气”,很多线索很难追下去。

  官贼勾结侵吞国家文物的危害是显而易见的,它不仅是一种恶劣的违法犯罪行为,更会成为滋生腐败的一处恶源。

  “打击文物犯罪,必须猫鼠同惩。”内蒙古文物考古研究所副所长陈永志说。

  据文博界的人士反映,当前在查处一些盗墓案件中,文物流失到官员手里的,警方一般只追回文物,而很少对收赃的官员采取法律措施,而且一些官员为逃脱干系,往往会替盗墓贼说情、“活动”,使犯罪分子得不到应有的惩罚。

  一些文博界人士认为,党员干部正当的收藏爱好应当鼓励保护,但隐匿出土文物则必须受到党纪国法的追究。

  内蒙古博物馆副馆长付宁建议,要打击文物行政部门的官贼勾结现象,首先要清理文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私开文物商店的问题。目前,在全国各地一些从事文物工作的人员身兼文物商店的幕后老板。他们不仅贩卖来路不明的文物,而且还经常利用自己的权力或专业优势与一些不法分子勾结,盗掘、走私文物,甚至偷窃馆藏藏品,造成的后果非常严重。

  付宁说,根据我国文物保护法及有关法规规定,文物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文物商店,但是不少相关人员还是想方设法钻空子,使得这一法规形同虚设。

  内蒙古文物局文物处处长王大方说,为有效打击文物犯罪,有必要借鉴国外的一些先进经验,建立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很强的文物警察队伍,通俗地讲就是要打造一只“好猫”。

  内蒙古公安厅刑事警察总队政委李铁丰认为,打击文物犯罪活动,不可忽视震慑大、影响面广的专项打击活动,国家文物行政部门与公安部门应不定期地联动搞几次“风暴式”的行动,这样有助于减少干扰,逮出一些“大鱼”,警示社会。

  此外,许多文博、警务人士建议,新闻媒体要加强文物保护的宣传工作,对一些文物犯罪的典型案例,尤其是官贼勾结的案例要加大报道的力度。他们认为,目前一些新闻媒体的文物宣传报道工作存在一些误导,过分宣传文物“值多少钱”,造成了社会对文物过热甚至扭曲的追捧,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盗墓猖獗、出土文物收藏热等一些不良后果。(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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