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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该拿下的是官帽,而不是教育投入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2日08:43 东方网

  在10月31日召开的陕西省农村综合改革工作会上,省委副书记、代省长袁纯清对全省农村综合改革提出了新的要求,特别是在化解乡村债务、保障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华商报》11月1日)

  在化解乡村债务上,该省出台了一条绝对称得上是“铁规”的制度:今后乡镇政府一律不得举债搞建设,不得为经济活动提供担保,若违反规定,一经查实,谁签字,谁还债

。想必在这条“高压线”面前,恐怕鲜有人再敢不顾乡镇实际,脑袋一拍就上项目,举新债搞建设了。然而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该省在保障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时,使出的招数却让人大失所望。

  这个省规定,不准减少本级政府对农村义务教育应承担的经费投入,不准挪用学校公用经费发放教师津贴,不准再乱收费加重学生的经济负担,哪个市县不能落实,省财政就要停止所有的财政转移支付。众所周知,教育投入不足,学校公用经费遭挪用,乱收费盛行,违规的是少数领导,受害的是受教育者。因此,从道理讲,应当对违规者进行严厉惩罚,以维护受教育者的权利。可现在,按照陕西省的这个规定,哪个地方违规,就停拨哪个地方的财政转移支付,这一停,教育的运转质量就势必受到影响,最终遭罪的却是受教育者,这岂不是把惩罚的板了打在了受害人的屁股上?这样做实在是太荒唐,太不公平,让人难以接受了。

  那怎样做才是正确的呢?笔者以为,谁违规,那就把板子打向谁的屁股,轻则降级、降工资,重则把违规者的官帽拿下,把他的饭碗砸碎,而不应该放过罪魁祸首,错误的停拨转移资金,在受害者的身上再扎一刀。


作者:吴应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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