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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鼻术毁了女歌手鼻子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2日08:48 兰州晨报

  美容院非法超范围经营

  兰州晨报讯(记者张永生)陆娟(化名)是一名业余歌手,天生一副金嗓子的她常常对自己的鼻子感到不太满意,于是到武威一家没有行医资质的美容院接受了隆鼻的美容手术。然而,手术后反倒让硅胶体戳破鼻尖,出现疼痛、鼻梁塌陷等问题。

  10月30日,记者从有关方面了解到,武威市业余歌手陆娟平时经常在各种场合登台演出。8月22日,陆娟到凉州区文化巷蓝某开设的“美容院”做了隆鼻手术,并与主刀人王某签订了协议书,约定一年内若出现不良反应由美容院负责。但事与愿违,手术后一个星期,陆娟鼻尖出现下垂,而且硅胶体戳破了鼻子。经美容院两次修整,不但没修好,反而出现疼痛、鼻梁塌陷等问题。两天后陆娟再去美容院找手术大夫王某时,王某早已逃离美容院。后来,该“美容院”负责人蓝某托一家医院于9月27日为陆娟取出了夹件。随后,陆娟要求该美容院负责人蓝某进行赔偿,双方未达成协议。无奈之下陆娟向凉州分局南城工商所递交了申诉书。南城工商所经仔细调查发现,蓝某持有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只核准“理发”,不具备开展美容业务的资质。10月16日,在工商所的调解下,蓝某与陆娟达成协议:蓝某在向陆娟退回美容费和医疗费1500元的基础上,又当场赔偿误工费及其他费用1300元。同时,因蓝某超越核定的经营范围从事美容活动,工商所依法对其进行立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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