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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向天鹿湖排污玻璃厂被强制拆除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2日09:31 大洋网-广州日报

  

长期向天鹿湖排污玻璃厂被强制拆除
执法人员在拆除违法建筑。 本报讯 (记者杜娟 通讯员肖伶摄影报道)昨天,违法建设、超标排污的锦明玻璃厂被萝岗区政府强制拆除,结束了这家工厂对风景秀丽的天鹿湖地区长达4年的严重污染。(本报8月16日曾作报道)

  天鹿湖周边地区,位于广州主要的生态敏感地带,在经批准的萝岗区区域发展规划中属于居住用地的规划项目。此次拆除的锦明玻璃厂,2003年随萝岗镇由白云区划入广州开

发区代管时,职能部门发现其没有用地批准文件和规划报建材料。

  萝岗区城管大队给予该厂充足的提供材料时间,但该厂至今没有提供相应的规划报建材料,在白云区移交给萝岗区规划和建设局的资料中也没有相关报建证明。据萝岗区环保局调查,锦明玻璃厂在环境保护方面是严重违法企业。区环保局多次接到群众投诉,反映玻璃窖炉排放的烟气对周边环境和当地居民的正常生活产生了严重影响。

  4月26日和10月8日,萝岗区城管大队向锦明玻璃厂发出了《行政决定处罚书》和《强制拆除违法建设通知书》。10月26日,城管大队派人到锦明玻璃厂通报了强拆的有关情况,萝岗区劳动局则在锦明玻璃厂厂区内及外围均贴出通告,告知厂里员工,尽快与厂方协商好有关事宜。

  昨天上午8时30分,萝岗区城管大队100多名执法人员来到玻璃厂,执法人员首先对厂房及其中物品进行评估、公证,随后60名拆卸工人和150名搬运工人逐步将厂内的机器、物品搬出厂房外。此次将拆除锦明玻璃厂共有的30栋建筑物,面积约5000多平方米,预计全部拆除需要3~4天。据悉,该玻璃厂原有100多名工人,对于这些工人的安排,萝岗区劳动局表示,目前已准备了300多个职位供他们选择,将对他们的再就业尽力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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