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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被告当庭认罪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2日09:31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 据《深圳商报》报道,昨天上午,为深港两地市民广为关注的“虎背山隧道大巴抢劫案”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深圳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吕志峰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陈某文、李某武、陈某登、陈某壮当庭认罪。这4人均为广东省台山市农民,无犯罪前科,文化程度从小学到高中不等。

  由于该案案情重大,影响恶劣,深圳市检察院给予了高度重视。副检察长吕志峰亲

自承办此案,从阅卷审查犯罪事实和证据到讯问犯罪嫌疑人,最终认定犯罪嫌疑人陈某文等4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持枪抢劫他人财物,数额巨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均应当以抢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9月29日,深圳市检察院对陈某文等4人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公诉。

  在昨天上午的庭审中,吕志峰副检察长亲自到庭支持公诉。4名被告人及辩护律师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均无异议,但有辩护律师就被抢劫的财产数额核定等问题做了辩护。吕志峰一一作了答辩。

  吕志峰在发表公诉意见时指出,“两抢一盗”是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破坏社会稳定和谐的严重刑事犯罪,历来是打击的重点。被告人无视国法,公然在广深高速公路这条我国南方最繁忙的经济大动脉上,悍然持枪对大巴上的几十名乘客进行洗劫,被劫财产数额巨大,社会危害严重,影响十分恶劣。案发后,深圳市的司法机关高度重视,公安机关在48小时内即侦破此案,将潜逃回台山的各被告人抓获。另一犯罪嫌疑人陈某辉目前也已被抓获,所有犯罪嫌疑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昨天上午开庭至中午12时30分结束。法庭宣布将择日对该案进行宣判。

  案情回放:

  起诉书称,2006年6月3日,被告人陈某文、李某武、陈某登、陈某壮与陈某辉(另案处理)经事前密谋和踩点,并准备了一把自制手枪、一把黑色假手枪及小刀、背包、手套、棒球帽、假发等作案工具,于下午6时许在罗湖区侨社汽车站先后乘上一辆车牌号为粤B71726的大巴。

  当车行至广深高速公路宝安区福永街道虎背山隧道附近时,陈某辉拿出自制手枪威胁司机,要其将车靠路边缓慢行驶。被告人李某武、陈某文、陈某登、陈某壮等人掏出假手枪、小刀等作案工具,采取持刀持枪威胁、殴打等手段,抢劫车上38名乘客和司乘人员港元6万余元、人民币约2万元、手机41 部及戒指、项链、手表等物品一批。

  在此过程中,乘客谢某诚、周某及乘务员谢某雪被殴打致伤,经法医鉴定,三人均为轻微伤。抢劫后,被告人陈某文等5人下车逃跑。后经乘客报案,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将各被告人抓获归案,缴获部分赃物退还被害人。

  该案经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侦查终结后,以被告人陈某文等4人涉嫌抢劫罪,于8月23日向宝安区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宝安区检察院于8月31日依法报送深圳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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