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人才入户当月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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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2日09:31 大洋网-广州日报 |
本报讯 (记者周桂清)符合条件的东莞企业人才入户当月就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昨日,记者从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为促进来莞人才早日解决住房,该中心经东莞市政府批复同意后决定,从今年11月1日起,凡经东莞市企业人才迁户审理办公室审批同意入户的企业人才,在缴存住房公积金后的次月(或已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提交“东莞市企业人才入户卡”及复印件,即可按有关规定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据介绍,根据2000年7月17日实施的《东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暂行办法》,在东莞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必须具备“在东莞市逐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2个月以上”的硬指标。“缩短企业人才申请住房公积金的时间限制,主要是尽快帮助企业人才尽早解决住房,实现安居乐业。这也是落实《东莞市企业人才迁户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温远军表示。 目前该中心已审批通过了1万份住房公积金贷款,共发放21.06亿元贷款,解决了9166户家庭住房问题,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既可尽快解决企业人才住房问题,又可减轻企业人才的经济压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