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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法院近年来用重典打“两抢” 抢劫犯六成被判3年以上徒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2日09:32 南方日报

  本报讯(记者/戎明昌李静睿通讯员/穗法宣)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召开了全市法院刑事审判工作会议。会议要求,两级法院要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将打击的锋芒对准群众反映强烈的“两抢”犯罪。广州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黄荣康明确要求:“对社会危害性大、犯罪分子主观恶性深、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两抢’犯罪分子,应当在法律规定的量刑幅度内从重从快判处,震慑犯罪,维护社会秩序。”

  据广州中院研究室负责人介绍,近几年来,随着公安机关加大对“两抢”犯罪的打击力度,破获的案件不断增多,起诉到法院的刑事案件也逐年增多。2002年全市法院共受理一审“两抢”犯罪案件4073件;2003年受理4942件,比2002年增长21.34%;2004年受理6130件,比2003年增长24.04%;2005年受理6476件,比2004年增长5.64%。2006年1—10月受理4758件,比去年同期减少658件,同比减少12.15%。

  广州中院研究室负责人称,近几年来,针对广州多发性的“两抢”案件,依法从重从快审理了一批“两抢”案件,取得了显著的效果。在抢劫案件中,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2221人,占抢劫罪犯总数的60.26%。所有“两抢”案件都确保在法定审限内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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