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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对小商贩该堵还是该疏?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2日09:44 南方日报

  读者、专家围绕“城市管理与小商贩”问题展开讨论

  城管对小商贩该堵还是该疏?

  ■“烧烤档闹市再现“追踪

  昨日本报报道了一些夜间无证烧烤档在“清无行动”开展一年后又悄然重现的现象。对于这些悄然回归的小商贩,有人抱着同情的态度,认为城市管理应给他们留下必要的生存空间;也有人认为无证小商贩破坏市场秩序,危害市民健康,应该坚决取缔。

  昨日,本报请来6位热心读者,围绕“城市管理与小商贩”问题展开辩论,并请深圳综合开发研究院副秘书长、经济学专家郭万达等为辩论作总结。

  正方:可为小商贩保留一定生存空间

  一辩:黄伟媒体从业者

  小贩存在有其自身生态系统循环

  这些小摊贩为什么要来城里摆这么一个摊点?一句话,生计所迫。我想,要是他们能找到较为体面的工作,他们是不会走到这条路上来的。而他们又跟谁提供服务呢?我想,他们的服务对象绝对不会是那些出入写字楼工作的社会精英,而是给那些与他们同样困窘的人,或者说收入水平相差无几的人。准确地说,他们的存在,有其自身的生态系统循环。

  二辩:马丽敏深圳某银行职员

  要先解决农民工工作渠道问题

  路边摊的问题也是城市化的问题,反映出了深圳在城市化进程中的遗留问题。很多农民工进城之后没工作,他们自己找出路。要解决路边摊治理问题,一个方面就是要解决进城农民工工作渠道问题。只靠强硬打击仅仅是扬汤止沸。在城市规划上,能不能为他们提供一个固定的场所?比如就在城中村的什么地方划一块,专门给路边摊集中营业。这样一来解决了摊主的就业问题,二来也会产生一个“聚集效应”,给市民生活提供便利的同时,也更容易管理。

  三辩:区小姐财经媒体从业者

  摆摊解决就业机会不足难题

  在巨大的就业压力之下,在缺少必要的社会福利救济条件下,因为找不到适当的工作而去当流动小贩有其必然性,他们把全部的希望寄托于每日贩卖一点小东西维持生计。事实上,我国目前尚不能提供充分的就业机会,小贩其实是在自己解决难题,因此没有理由断送他们的生计。

  我觉得堵不如疏,与其采用强制的手段倒不如制定切合实际的管理规则,因为强制手段只能让小贩转入地下,潜在的风险更大,但是如果有一套切合实际的管理规则,小贩可以知道哪些可以做哪些不可以做,风险将会在可控的范围内,相信小贩也会珍惜自己的生存空间。

  反方:无牌无证小商贩应坚决取缔

  一辩:李先生市城市建筑设计院工程设计人员

  无证摊档存在卫生隐患

  像这类路边摆卖的无证小贩摊档,应该严加查处。首先是影响市容市貌,我有时夜晚看到这些路边摆卖的烧烤档生意挺火的,可是第二天早上那里肯定有很多食物垃圾,几天不清理马上就是卫生死角。还有就是堵塞道路,尤其是一些天桥几乎成了小贩的商场,左摆一个、右摆一个,把好好的天桥缩水掉一大半。最后是食物卫生问题,现在新闻不是老在说食品安全什么的吗?我看这些就是一个隐患。

  很多人喜欢买路边摊的东西,有可能是消费能力问题,也有的是纯为了口舌之欲,但我觉得放任他们的话,弊大于利。如果能够划定一定区域供他们经营倒是可以接受。

  二辩:张倩深圳某外贸公司白领

  要合情合理地取缔路边摊

  对小摊贩的需要确实存在。从长远来看,如果现在存在的路边摊在整治下退出,那么路边摊这部分利益就出现了真空,加上有一定的需求存在,肯定会有其他人补上,继续从事路边摊,可能会出现一个“整治——见效——还魂——整治”的循环。应该建立一个长效机制,彻底让路边摊退出深圳。

  我认为一定要取缔路边摊,不过要以合法合理合情的方式。毕竟路边摊是在以一种不合法的方式谋生。应该以劝导为先,尽量把摊主引入合法工作渠道,还要给他们一个最后期限。但是强制性手段也是必不可少的,执法人员的素质也是很关键的。

  三辩:杨智银行职员

  高利润是无证经营存在的主因

  我反对的不是所有的小商贩,而是无牌无证的小商贩。社会要有秩序,没有秩序就会带来混乱。无牌无证经营者存在于秩序之外,显然是一个隐患。看待这个问题不能拿同情说事。

  农村的贫困人口到城市谋生活,城市并不是没有给他们提供就业渠道,他们可以去打工。吸引他们从事无牌无证经营的,不是生存的需要,而是背后比较可观的利润。

  现在国内有的城市开始尝试为小摊贩提供集中的经营场所,我认为深圳可以尝试一下。但是我怀疑在深圳这样外来人口高度聚集的城市,即使提供这样的经营场所,其门槛也不会低。

  总结陈词

  唐娟深圳大学管理学院讲师

  “小商贩”是正常的经济社会现象

  针对这个问题,我在课堂上做了个测试,大部分学生都不赞成取缔。小商贩的经营活动,是城市中普遍的、正常的经济社会现象。取缔这种经济社会现象,显然是不合适的做法。

  小商贩的生存权是谁也不能剥夺的,他们之所以是小商贩,也许是基于主观能力的无奈,也许是由于客观情势如资本的限制,或者是二者的结合。

  治理小商贩经营活动中出现的种种弊端,当然对政府能力提出了要求。地方政府不应该用“堵”,而应该探讨具体的治理措施,使其有序经营。有一些城市在这方面的做法值得分析,如香港给小商贩发证,把小商贩的活动地域和活动时间予以界定,内地一些城市也有类似的做法。所以,游戏规则以及执行规则的方式很重要,如果政府提供了公正的游戏规则并施以人道的执行方式框定小商贩的经营活动,那么,在商贩破坏游戏规则时,政府的惩罚就有了正义的基础。

  郭万达深圳综合开发研究院副秘书长

  要让小商贩存在,又要使其合法

  肯定地说,小商小贩的存在对于一个城市的作用是非常重要的。即使在香港、伦敦、纽约这些国际大都市也能见到路边小商贩的存在,他们给城市生活带来便利和活力,是城市经济资源配置的重要补充,同时也是城市文化的重要内容。

  当然,对城市小商贩要有所界定,无证无照经营就是不合法不合规的。不能因为有需要,就说所有的小商贩都应该存在。既要让小商贩存在,又要使其合法合规,考验的是政府的公共管理水平。

  在国外许多大城市是允许小商贩存在的,但是要申领一个摊位的牌照,要经过很严格的程序,政府对小商贩的诚信、卫生条件等都有严格的规定,但在我国很多城市,对小商贩的管理是无序的,甚至是无监管的。如果不能建立起有序的管理机制,小商贩和城管永远斗争不完。

  撰稿:曾妮佘锦高欣亮黄键

  图:

  目前,城管部门对无证照经营的小商贩多采用“堵”的方式进行管理,有市民和专家认为,对小商贩还是要给予一定的生存空间。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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