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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拆违建玻璃厂恢复天鹿湖原貌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2日09:51 信息时报

  时报讯 (记者 王道斌 通讯员 肖伶) 昨日上午,违法建设、超标排污的锦明玻璃厂被广州市萝岗区人民政府强制拆除,结束了这家工厂对风景秀丽的天鹿湖地区长达4年的严重污染。据透露,此次被区政府强制拆除的玻璃厂厂房共计30幢,建筑面积5000余平方米。为了妥善安置原工厂100多名职工,区劳动保障部门特意为其提供了300个职位供他们挑选。

  天鹿湖周边地区,位于广州主要的生态敏感地带,在经批准的萝岗区区域发展规划

中属于居住用地的规划项目。为加强城市环境保护和整体规划,广州市萝岗区为还市民一个山清水秀的天鹿湖,决定对天鹿湖周边地区的违法建设进行拆除,并做好生态恢复。此次拆除的锦明玻璃厂,2003年随萝岗镇由白云区划入广州开发区代管时,有关职能部门发现其没有用地批准文件和规划报建材料。不仅如此,该厂同时也是一家涉及多项超标排放的污染企业。区环保局多次接到群众投诉,反映玻璃窖炉排放的烟气对周边环境和当地居民的正常生活产生了严重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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