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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架强奸发廊女被重判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2日09:52 信息时报

  时报讯 (记者 魏丽娜 通讯员 汪次安) 以带发廊女外出嫖宿为名,对其实施绑架勒索钱财,并与两名发廊女发生性行为——日前,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法院对此案被告人依法重判。

  2006年4月21日凌晨1时许,时某海以带发廊女外出嫖宿为名,将发廊女吴某带到“阿力”(另案处理)租用的浈江区机务段雪冲村一出租房内,然后对吴某实施捆绑、封嘴等

绑架行为,直至当日20时左右勒索无望才将吴某放走,绑架时间长达18个小时。

  同年4月25日零时许,时某海二人以相同的手段,将发廊女丁某、周某再次骗到浈江区机务段雪冲村的一出租屋内,对两人实施了绑架行为,并勒索两家人现金各5000元。当日凌晨2时许,时某海强行与丁某发生性关系,“阿力”与周某发生性关系。

  25日下午17时左右,接到报案的公安人员赶到现场,将时某海和邓某平当场抓获,“阿力”潜逃。武江法院经审理后,判决时某海有期徒刑16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两万元,剥夺政治权利3年,判处邓某平以绑架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剥夺政治权利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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