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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村医”不如“补贴村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2日09:54 信息时报

  在看病最难的农村,广东在全国率先实施“每村一个卫生站、一名医生、年补贴1万元”,省财政每年至少要拿出1.6亿元,补贴14个欠发达市以及江门恩平市的村医。

  在目前农民看病普遍缺少保障的情况下,广东“农民小病不出村”的措施,显然是非常积极的一个行政努力。单独从经济的角度来看,政府对村医进行补贴,医生将财政的补贴计入其收入中,并在医药上进行成本核算,当然从理论上也就降低了药价,农民也就乐意

去看病了。然而,事实上却并非如此。从患者来看,无论药品如何降(何况很难),他们都希望能少花钱,所以,从心理上并不会改变其小病硬撑,大病久拖的习惯。农民自身的这一因素很难改变,而不改变这一点,他们的看病问题依然无法解决。通过补贴村医让村医“安心看病,合理收费”,本身就是一相情愿,村医会不会真正地因补贴而“合理收费”,并无科学而有效的监督办法。

  农民因其收入低,生活状况差,根本不会因为医疗上的一点微不足道的降价而积极求病,小病也不会被他们认为是病。但是,农民的就医,却是需要“鼓励”的。在补贴村医无法“鼓励”村民看病的情况下,把这些钱由“补贴村医”改变为“补贴村民”,效果会更好。大体思路可采取看病后按比例报销的制度,这并不新鲜,但却是一条必经的道路。

  廖德凯(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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