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萝岗强拆一违建玻璃厂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2日10:03 南方新闻网

  萝岗强拆一违建玻璃厂

  锦明玻璃厂污染天鹿湖地区长达4年,全部拆除约需4天

  本报讯(记者李拉通讯员肖伶)昨日,萝岗区政府对辖内违法建设、超标排污的锦明玻璃厂进行强制拆除,结束了这家工厂对风景秀丽的天鹿湖地区长达4年的严重污染。

  多株百年老树被“熏死”

  此前,本报曾报道(详见8月16日报道)过锦明玻璃厂没有用地批准文件和规划报建材料,属于违法建设企业,且在环保方面严重违法,不仅对周边天鹿湖地区的环境和当地居民生活产生严重影响,甚至还“熏死”周边多株百年荔枝树。

  萝岗区城管大队在4月26日向锦明玻璃厂发出了《行政决定处罚书》,要求锦明玻璃厂限期拆除违法建筑物,但锦明玻璃厂一直无动于衷。10月8日,广州市萝岗区城管大队又向该厂发出《强制拆除违法建设通知书》。10月26日,广州市萝岗区城管大队派人到该厂通报了强拆的有关情况,广州市萝岗区劳动局也贴出通告,告知该厂员工应尽快与厂方协商好有关事宜,如有问题可向区劳动局投诉。

  300职位供百余工人选择

  昨天上午8时30分,萝岗区城管大队100多名执法人员就来到锦明玻璃厂,执法人员首先对厂房及其中物品进行评估、公证,随后60名拆卸工人和150名搬运工人逐步将厂内的机器、物品搬出厂房外。由于锦明玻璃厂此前仍在违法生产,部分工序结束还需时间,强制拆除会有危险,因此执法人员一边耐心等待,一边用机器将生产遗留的重油排出,以降低安全隐患。直到下午三点左右,随着执法人员一声令下,几台钩机同时操作,开始将工厂办公室和员工宿舍等部分建筑进行拆除。

  据萝岗区城管大队行政执法科陈广衡介绍,此次拆除的锦明玻璃厂共有30栋建筑物,面积约5000多平方米,共出动了4台钩机、2台炮机和1台推土机,预计全部拆除需要3-4天。

  在拆除现场,记者看到有工人在厂区旁边收拾行李,陈广衡表示,该玻璃厂原有100多名工人,一开始拆除时,部分工人有抵触情绪,但经过执法人员解释,这些工人都表示配合,并陆续离开厂房,确保拆除工作进行。而对于这些工人的安排,萝岗区劳动局也表示,目前已准备了300多个职位供他们选择,将对他们的再就业尽力提供帮助。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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