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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捆甘蔗引发的街头血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2日10:07 南方新闻网

  广州旧闻

  【第九十一期】

  本专题由本报与广东省立中山图书馆合作编写。

  感谢中山大学图书馆提供馆藏报纸。

  旧闻回眸

  1928年

  78年前警察街头刺死小贩

  按2006年8月11日,北京城管海淀分队的副队长李志强在该市一次联合整治行动中,与一名叫崔英杰的卖烤肉小贩在争执三轮车的过程中发生冲突,被刺身亡。无独有偶。我们在1928年的广州民国日报上,也发现了这样一起新闻事件,广州的一名小贩在靖远街摆卖甘蔗,途中遭到一名警察的阻挠,两人发生冲突,最后蔗贩死于警察刺刀之下。

  素不相识的小贩和城管,一个代表政府层面的执法者,一个代表社会底层的求生者,在城市这一代表人类文明成果的地域发生冲突,最后酿成流血事件,这不是人们愿意看到的事。这事的后面,反映出城乡之间、城市发展与底层居民生存之间的矛盾对立。

  〈一〉起因

  警察刺毙小贩

  据1928年3月19日广州民国日报十七日晚九时许,靖远街恒纶车衣店门前,人声嘈杂,奔走相告,谓警察刺毙小贩。记者上前探访,见死者之妻梁氏,伏尸恸哭。据临近住客所言,死者名潘财商,是晚九时担蔗贩卖,经此歇足,被警察干涉,互相争闹,未即行弊命。据九区二分署所录该警察曾祺供词称,该警当时随同李警长出巡靖远街,见有蔗贩阻碍交通,上前干涉。该贩不服,且以恶言相向,即由李警长面嘱将其带区办理。

  斯时小贩手持菜刀,砍伤警察左手,警即退后数步,荷枪防卫。不断该贩立足不牢,竟向枪前仆倒,腹部撞着刺刀,以致受伤。李警长目睹情形,以警察执行职务,不无操切,特将警带区听候核办云。

  又(持平社)云,市公安局以各街小贩,有碍交通,迭经通令各区署实行驱逐在案。昨十七日晚八时许,有九区二分署巡查队一队,行经靖远路,恒纶车衣店前,见行人路有一蔗摊,横陈路上,殊属阻碍交通。即上前劝论,自行搬迁,否则以武力执行。该巡查队语竟,即行他去。摆蔗摊之男子,一见警察远去,摆卖如故。该巡查队旋即折回原地,搜查执照。瞥见蔗摊仍然陈列行人路,警察曾其,以其有意反抗,立上前干涉。殊该男子不服,持蔗刀向警砍去,刺伤手部。曾其为自卫计,随拔刺刀相向,不知如何,误刺该男子下部,血流如注。各警睹状,上前制止,即将伤警及该男子一并送入市立医院医治。男子因伤要害,旋即毙命。查死者名潘财商,年约四十岁,住铁炉巷十三号,该区署昨十八日已召其亲属领死尸埋葬云。

  点评:78年前的广州民国日报,以较显著的版面位置报道了警贩冲突事件。编者选取了两个视角,既有该报记者的亲身采访,也采用了其它通讯社的报道,力求还原事件真相。

  〈二〉发展

  一个小贩的死亡,引起两个阵营的对抗。从此后两天的报纸上可以看出,蔗贩的街坊、乡亲们联合起来,呼吁执法部门进一步审理此事,同时,执法部门也加强了对摆摊小贩的治理,颇有针锋相对之感。

  死者的亲人与街坊请商会为死者申冤,并且指出当时警察是“不由分说”地握住长枪,“尽力向腹部刺去。”死者籍贯所在地公会也铤身而出,要求“严惩凶警”。而当时广州市公安局开始了清理小贩摆摊行动。除严厉取缔外,还择定一些地方,作为小贩的经营场所,以示执法部门对小贩的体恤之情。

  接连两天的报纸中,均在同一个版位报道两方说法,显然是编辑的有意安排。在这样看似冷静的报道中,读者却感觉得到这一事件带来的视觉冲击。

  商会要求严惩“凶警”

  作为弱势群体一方,小贩的家属街坊们通过致函各商会,请商会转呈公安局查清蔗贩潘财商的死因。他们在给商会的公开信里写出了当时的场景:“本月十七晚九时许,有不识姓名之卖蔗小贩,卸担坐于靖远街人行路上恒伦永兴两店门首之间,正削蔗与一过路客人,突有警察巡查队一队巡至,上前干涉,谓其阻碍交通,立令挑去。旋有警察一人,不由分说,先将蔗担踢倒,后将长枪握住,趋近小贩身前,尽力向腹部刺去。血如泉涌,倒地而死。”

  而各商会“代表商民,主持公道,不偏不袒。用特据情联请察核转呈公安局,申明死者确系无故被警察刺毙,庶免冤沉莫白,而期保障民众”。

  由于蔗贩查明为花县人,花县公会也召开紧急会议,讨论此事。据报道“与会者甚众。由死者之妻梁氏,向众哭诉伊夫惨死情形,甚为凄婉。”

  一周后,死者亲人潘梁氏,“以惨遭刺毙等情形,呈请公安局彻究”。而公安局批示,“查犯警曾祺一名,业已解送广州地方法院讯办”。将涉嫌的警员移送广州地方法院审讯,令整个案件回到正常的司法程序中。

  警局开展清理小贩行动

  与此同时,市公局也开始了一系列清理小贩的行动。以“肃清市内各马路障碍,以肃观瞻”为理由,勒令小贩迁徙。对于不服管制者,还可以“查照前令拘案究罚”

  当然,因为“各小贩觅食维艰,于禁止之中,仍持体恤本旨”,公安部门还“派员分赴市内各繁盛地点,察看有无空旷场所,足为小贩摆卖之需,即饬小贩一律移往摆卖,藉以维系贫民生计”,安排在一些较为空旷的地方,供小贩们贩卖。最初是安排在禺山市场外,后来“又择定惠爱西路旧将军署旷地寥廓,足以容纳多名小贩,已在该处标出小贩摆卖场木签”,由警察劝导小贩往该处摆卖。

  供小贩摆卖的市场包括:禺山市场、关洪圣庙、太平戏院、东龙马路宜民市、司马庙、旧将军署前等处旷地。但即使如此,小贩似乎对公安局的安排并不领情,“马路上肩挑小贩及各什物摊位摆卖,又复纷纷摆设如故。”于是,市公安局又“通令各区,限期将市内马路上肩挑小贩什物摊位完全肃清,如有不服,准查照前令拘案究罚”。

  命令各区署分署奉令后,接连几日沿途在各辖区内所属马路执行干涉,计查各区拘去不服干涉之小贩不下数十人。连日里取缔小贩的管理更加严厉。例如24日的报纸中,报道了警员在永汉路南关戏院(现北京路一带)门口拘罚小贩的新闻。

  当时“有小贩在此摆卖番枧烟仔等物。(警察)当即趋前驱逐,伊等群起鼓噪,不服干涉,故即将该小贩杨卓、卢镜、黄根、卢务隆四名拘去,连同番枧烟仔等物带区罚办”。

  过一天,在惠爱西路(今中山六路一带),警员“拘获当街摆卖鱼菜、不服制止小贩陈至、梁李氏、陈世、赵理四名,连同鱼菜一并找返区署发落”。

  报道说,自几次区严厉执行驱逐后,“现下各小贩摊位,已不复如前之摆设矣。”

  见广州民国日报1928年3月22日、24日、29日报道

  〈三〉结局

  政府为小贩设立市场

  与此同时,小贩问题似乎没得到解决。即使政府准令小贩们在禺山市场外的空地上无租摆卖,但引来了市场内商人的不满,他们集体呈请政府将小贩迁出,以免抢夺市场。当时,政府“以户挑小贩,与市场营业无碍,故准保留。”但禺山市场的商人坚持向政府递交报告,并建议“查惠福东路旧盐运使署空地一大段,现系荒弃,特具呈市政府,请将该处小贩迁往,同时普可将四牌楼口行人路上小贩一并迁入,不特维持市场制度,并可整顿四牌楼口交通云云。”

  当时的小贩将以何安身,就如今天一样看来还是一大问题。

  见广州民国日报1928年3月27日、30日

  历史精神

  城市多份宽容,弱者多份出路

  行走在繁华的闹市,经常可以看见路边摆摊的小贩。这些小贩装备简单,有的在路上放个筐,里面放些洒了水的水果,有的在路旁放辆破单车,车上架些盗版书、盗版碟,有的干脆在地上铺张报纸,摆设些字迹发黄的字画。城市每天上演无数次的场景是:小贩们一看到城管人员的身影,马上带上简易装备,迅速散去,待城管人员离开后,这些小贩又在原地出现。猫和老鼠的游戏,就这样一直在城市里持续上演。

  城市管理者与小贩的矛盾,并不是在现时的中国城市才出现的,这种矛盾是随着城市化的出现而产生的。我在翻阅78年前的老报纸时发现,在城市化早期的广州,警察和小贩的矛盾已相当突出了,而这一矛盾的极端爆发,无疑要数1927年“一捆甘蔗引发的血案”为最。

  当时,广州城里一名叫曾祺的警察,为“维护城市交通”,与路边一名叫潘财商的蔗贩发生冲突,在争执过程中,小贩被刺身亡。

  这个场景,很容易让人想起今年8月,北京海淀区的一名城管副队长李志强,他在整治无牌摊档的过程中,被小贩崔英杰一刀刺死,而这个小贩只是为了要回那辆价值400元的三轮车。年隔78年分别发生在北京和广州两起街头流血事件极其相识,不同的是,一次死亡的是小贩,一次死亡的执法人员。

  城管人员的职责是维护城市秩序,而无牌小贩摆卖烤肉、甘蔗,是为了自己能在城市里生存下来。可以预见,在城乡二元对立、城乡差异日渐加大的今天,这种冲突如果不引入一种更和谐的执法理念和态度,将会越来越常见。

  然而,就是在这种矛盾和危机将会加大时,我也看到一些不和谐的声音:今年年初,某一省会城市提出了建设“无摊城市”的目标,要将城市中的占道摊位彻底取消——可惜的是,我没有看到在这“无摊城市”后面,有关管理人员在为解决街头小贩生计和就业而做的努力。

  今年8月,一位枣农带着一板车新鲜大枣进城卖枣,不料在城里转了几天,农贸市场不让进,在路边贩卖又被赶,一直找不到一个卖枣的地方,不得不将所有大枣倒进河涌——资本主义大生产发生经济危机的一幕,在我们城乡对立中发生了……

  把大枣倒进河涌,警察为维护城市交通刺死小贩,似乎只有当小贩们发生“大事”后,人们才会真正地关注他们,为他们想些东西,做些事情。如1928年的广州,由于发生了警察刺死人事件,政府曾试图将小贩们集中到禺山市场旁的空地经营,认为这样“既可以不让小贩影响城市交通”,“又可以解决他们的生存问题”。不过,政府的解决方式遭到了禺山市场商人的抵制,他们认为,小贩在禺山市场外摆卖,影响了他们的生意,他们建议政府将小贩们迁至城市荒废的空地上。这未必是最好的解决方式,但却从中看出政府所做的尝试。

  幸喜的是,在当代,我也看到了越来越多关注小贩生存现象。今年9月,在广州召开的“中国城规划年会”上,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呼吁,城市对小摊贩应该更加宽容。他说,“城市中的小商小贩应该是城市多样性的一部分,我们的城市应该宽容,应该让他们有合理的分布,给予更多的引导。国际上任何一个大城市都有跳蚤市场。很多大城市到了周六、周日,在许多大街上,对小商贩都完全处于不管制的状态。”

  这观点自然引来了很多人的关注。新华网上关于这一新闻的评论有八页之多,而且基本上全是赞同仇保兴的观点,这反映出社会的宽容度越来越大。

  小贩,有刚进城并且找不到工作的农民工,也有城市里下岗的无业者,他们都需要在城市里寻找机会,城市在他们眼里,是一种最低的经营成本的象征,而要达到这一目标,只有在无牌无证的情况下,所以无牌经营几乎成为小贩们最好的选择。

  城市管理,是为了给生活在城市中的多数人一个健康、良好的环境,这是城市的秩序要求。生存权利与城市秩序同样需要得到重视,两者发生矛盾就需要有一个平衡与兼顾的做法。

  现代城市与旧时城市相比,不管怎么说,应更多地体现它与时俱进的宽容和胸襟,体现出对弱者的关怀,否则,现时与旧时相比,只是多了几幢徒具形式的高楼大厦而已。□郭毓玲

  旧闻延伸

  “走鬼”与城管的冲突在现代广州频频上演:2006年8月29日,天河岗顶天桥下,城管执法人员执法时与“走鬼”发生冲突,双方均有人受伤,引来百余群众围观,一度造成该路段交通堵塞。

  2006年6月1日,广州市城管执法队在清理一路段的烧烤档时,与十几名男子发生冲突。十几名大汉手拿斧头,持木棍站在路中,还有人准备引燃煤气瓶。

  2003年1月18日下午5时,越秀南与万福路交界处,三名城管人员与一正在街上违章卖菜的小贩发生冲突,纠缠过程中,“走鬼”头部受伤流血。

  2003年6月9日下午,长寿东路,某城管看到该路口聚集着一大群走鬼,便上前劝说他们离开,但一对卖内衣裤的夫妻始终不走,双方发生冲突,城管被打伤……

  旧时世相

  舞场有伤风化不能营业

  据1928年3月19日广州民国日报前当局以本市跳舞营业有伤风化,经广州卫戍司令邓世增,令饬公安局实行制止,不准开设,讴昨又有舞商人区发成等,呈请公安局,将跳舞营业,准予解禁,以娱市民。惟邓局长以查禁跳舞场营业一案,系奉卫戍司令部命令执行,原为挽救颓风,维持秩序起见,所请解禁,已批示碍难照准云。

  国民花园把舞场改为西餐厅

  见1928年3月8日广州民国日报

  见1928年3月15日广州民国日报

  点评:不准跳舞营业的命令,影响了当时一些休闲娱乐场所的经营。当时市内休闲场所“国民花园”,连续发布广告信息,表明停止跳舞营业,而改以精美西餐吸引顾客。

  贩卖水果被掳

  据1928年3月21日广州民国日报居于市内一德路龙王区街十号之陈世邦子陈玉麟,向在长堤堑口码头摆卖生果,于十八晚七时许,突被强徒二人,自称购物,即各拔出刀仔行吓,勒令随行。陈迫于凶器,只得随同而去。该处附近车夫多与陈相识者,是时见两匪与掳陈左右执持,向东基方面而去。事后陈父据报,即分头着人追踪,已遍寻不获,并即赴香港码头及火车站,会警查缉,亦杳无踪迹。乃于昨十九日前赴该警区第六警署,请求转呈公安局,通饬各区一体缉匪。

  点评:生活无依的果贩,除了沿街叫卖可能被驱逐之外,竟然还在光天化日之下,被匪徒强掳,确是雪上加霜。可见当时的社会治安甚差。

  拆屋开路还是拆铺开路

  1928年3月12日广州民国日报警察第五区海味街众代表,联请市区,略以泰康路为城坦旧址,城下即池,蓄水护城,即为此濠。向无民居,商店日久侵占,由搭架而建筑。经调查公产有案,与濠内之海味街历来为民众税地有别,濠地原为公产,若改开马路等,专由濠北割足二十四尺,亦属正常办法。今反不割濠北,而偏多割濠内,殊难索解。坊众以民众攸关,迫得联请均厅,饬令工务局将泰康路濠涌一带路线更正,以释众疑。而照公允,是否有当,伏乞批示等情。市厅据此,已令行工务局勘明,秉公划割,毋稍偏袒具报云。

  点评:因开设马路,不去割划原属公产的商店之地,而割划民众之地,确是政府工作所误。所幸,当时民众可以直接向政府呈明事实,将商店占地经营的历史讲清楚,并且得到批示,令事件有可能往好处发展。

  本版撰文:本报记者郭毓玲

  图:

  1

  1928年3月,广州靖远街,一个卖甘蔗的小贩,在“恒伦永兴”两店间削甘蔗给一过路客人。

  警察巡查队见此情形,上前叫小贩走开,小贩不理,对其恶语相向。

  警察与小贩发生冲突,刺刀扎进小贩腹部,小贩死于街头。

  漫画:乌有作坊

  2

  甘蔗商会呼吁严惩凶手,呼吁政府辟出一个公共空地给广州的小贩摆卖,以维持生计。

  3

  政府接受建议,把广州的小贩安排在“禺山市场”外的空地上。广州小贩有了一个销售场所。

  4

  禺山市场商人认为小贩抢了他们生意,他们建议政府把小贩安排到“惠福东路旧盐运使署空地”。

  旧时禺山市场。

  旧时街头警察。

  旧时街头小贩。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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