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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禁商,能否宽容一些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2日10:20 南方新闻网

  “执行法定规划,支持政府清无,景洲大厦住宅全面禁商。”以业主维权而闻名的景洲大厦在小区门口挂出这个横幅(见今日本报A36版),在全市率先自发禁商。

  围绕民宅商用的问题,争议一直存在。特别是在深圳这种外来人口、创业者、出租房屋密集的新兴城市,矛盾尤显突出。现在的主流舆论提出,民用住户不堪商用邻居的纷扰,以反对民居商用为主。确实,利用民用住宅从事娱乐、餐饮等商业用途,严重影响民宅的

居住环境,诉求理由充分,应该予以取缔。

  但另一方面也应该注意到,其中很大一部分的商用用户从事着各种合理合法的行业,其工作以贸易咨询、创意科技等产业为主,对邻居基本不构成骚扰。这些小企业创业艰辛,如今又面临这种新压力,他们也是弱势群体。而深圳保持经济活力,很大程度也依靠这些勤劳的小企业,有理由对他们宽容一些。当然,无照经营者不在宽容之列。对此,景洲大厦所在辖区的工商所所长态度明确,没有营业执照肯定要按照无照经营清理,但那些有执照的公司,也是要受到保护的。

  既然有这样的矛盾,就应该有相应的解决问题的办法。笔者认为,问题的焦点应该在“商住两用”这块牌子的资质上。是否应该在房地产的民用、商用问题上再做一些明确的定义,否则对于民宅商用的问题解决起来还是名不正言不顺。□杨破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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