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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窜五省绑架强奸大学生“恶魔”张国玉被判死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2日10:40 石家庄日报

  流窜五省、绑架强奸多名在校大学生

  据新华社电四川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审结一起流窜全国五省、绑架强奸多名在校女大学生案,法院一审以绑架罪、强奸罪数罪并罚判处张国玉死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004年11月30日,张国玉伙同毛伟杰(另案处理)窜至湖北省武汉市,以请家庭教师为名,将当地某学院学生章某骗至该市竹叶山村临时租房内,采取暴力手段劫取章某现金、手机等物后又逼迫章某与家人通电话索钱5000元未果,当晚张国玉将章某强奸。

  同年12月20日晚,张国玉伙同毛伟杰窜至山东省临沂市,以请陪聊为名将当地某学院学生王某骗至临时租房内,劫取王某手机等财物后,将王某作为人质,向其家人索财35000元,其间张国玉强奸王某未遂。

  2005年3月至5月,张国玉自己或伙同他人在山西阳泉、湖南长沙、四川绵阳绑架、强奸3名女大学生,其中在对被害人王某实施绑架犯罪中致其死亡。(任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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