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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作家该不该“坐班”?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2日11:10 四川新闻网

  10月29日晚,网上出现一个名为《著名作家洪峰当街乞讨,是行为艺术?》的帖子,大意为在中国当代先锋文学中占有重要地位的著名作家洪峰,因他的单位沈阳市文化局不发工资,致使他无钱治病吃饭,只好上街乞讨。同许多人一样,开始我也很怀疑此事的真实性,但近日媒体的报道很快证实了此事居然不虚。

  事件起因于作家究竟应该坐班还是不坐班。按照目前媒体所报道的事实,沈阳市文

化局的做法显然违背了与洪峰曾有的“不坐班”的相关约定,因此,现在因“不坐班”而停发工资,于情于理,都说不过去。自然,当初沈阳市和文化局的有关领导向洪峰所承诺的“不坐班”,究竟是否有所谓的“期限”限制,现任领导是否应该严格遵循前任领导所定下的“路线、方针、政策”,如果真的用法律来较真,倒真可以较一下。但是,这种较真,在当下的语境中,近乎无理。且不说当年洪峰是否有契约意识和所谓有限政府、有限责任的概念,即便是当年慷慨承诺的领导,也未必有这样的认识。真实的情况恐怕是,为官之时,想必没有什么有限不有限的,何况一个承诺呢?

  因此,在一个无所谓有限还是无限的环境中,来较真契约、较真承诺的期限,实属可笑。更因此,假如某一天,由于领导人的变换而突然想起应该让所谓的契约严肃起来,想起来应该给承诺一个期限而又对此前的政府行为概不负责,那么,这种看似对契约的严肃,实际是再一次的不严肃。这就不是可笑,而是无理甚至霸道了。

  写作本质上是一件个性化的事,没有听说哪篇有名的小说是靠8小时工作制创作出来的。但是,对于一个政府部门的工作人员来说,上班乃至坐班,应该没什么好讨论的。

  可洪峰这个文化局的工作人员不仅是沈阳市引进的人才,而且,他是个作家,他的工作就是写作。于是,在洪峰这个作家工作人员身上,就不可避免地出现开玩笑般的矛盾。但这样的矛盾,实际应该属于我们的文化体制问题———政府部门如果一定要养作家,就按照艺术创作规律去养,或者提供类似创作基金的资助,而非是为了给本部门本地区带来名气,就大胆引进、大胆承诺,一想到公职身份,就顺手抄起工作制度的大棒。这既不是对作家的重视,更不是对工作制度的尊重。

  作者:徐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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