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评论:作弊何以到了公开的程度?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2日12:13 四川新闻网

  杨金溪

  2004年,四川宜宾学院政法系在评阅全国自学考试试卷时随意给分,造成上千份试卷成绩失实,被教育主管部门取消了自学考试阅卷权。两年过去了,记者通过暗访发现,该校法学与公共管理系等多个系在校考课程的自学考试中仍然作弊。(见11月1日《中国青年报》)

  四川宜宾学院考试公开作弊的一大特点是老师集体造假。这一现象反映出在利益的驱动下,一些地方的成人教育正出现某种程度的目标迷失。我们反对一切形式的作弊。当作弊到了屡禁不止且公开的程度时,我们有必要追问:我们为什么要进行成人学历教育?我们应该怎样进行成人学历教育?我们如何保障成人学历教育的公正性?

  从宜宾学院的做法看,一是该学院把成人学历教育的过程变成了发文凭的过程。他们认为,参加自考的学员和在册的学员,由于年龄大或工作繁忙等原因,自学考试中困难很大,应该“放其一马”,从而把学历教育的严肃和公正放在了一边。二是学院把成人教育变成了创收的工具。据了解,自考生的学费,20%交到四川省自考办,其余80%按一定比例返还给教学系。有教师估计,学院通过小自考每年的收入应在100万元以上。因为有利可图,宜宾学院才敢于组织教师造假,公然让学生考试作弊。

  发生在宜宾学院的考试公开作弊绝不是偶然事件。由此造成的危害,是考试失去了公正,是一些地方人才队伍中“银样蜡枪头———中看不中用”的人越来越多,是国家的教育资源被浪费。

  成人教育不能变成某些人变相牟利的工具。教育主管部门对此不能视而不见。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