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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早就应该这样重罚小广告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2日13:21 云网

  北京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昨天召开。其间《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修正案(草案)》针对原《条例》作了修改,重点提出小广告直接受益人将受到最高50万元的处罚。对在小广告上标明通信工具号码的,可通知电信部门暂停该号码的使用,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详见11月1日《华夏时报》)

  据了解,非法小广告的管理涉及许多职能部门,都可以干涉,但又都可以打擦边球

,使其难以形成合力,出现管理上的真空。而非法小广告的泛滥,又恰恰反映出政府职能部门存在的薄弱环节及在城市管理上缺乏有效的治理手段。

  普通小广告的随意张贴可能仅仅是违反一些地方性有关市容的规定。而办假证和医疗等小广告,更是有悖广告法,属非法之列。但长期以来惩治的疲软,导致了小广告面对处罚并不惧怕,因为效益远远高于成本,何惧之有呢?

  虽然一些地区也出台过办法和措施,但仅仅是一时之举,并没有以法律或者条例的形式明确下来,往往是一阵风,需要时打击一下,风头过去了一切照旧,这如何能整治好小广告的泛滥呢?

  如今,北京正式将小广告直接受益人的处罚提升到50万元,而那些标明通信工具号码的小广告也可通知电信部门暂停该号码的使用。这不但为执法部门提供了法律依据,也为彻底根除小广告制定出了切实可行的方法。这样的《市容环境卫生条例》,其他同样饱受小广告之苦的城市不妨学学!(蒋毅)

  责任编辑:覃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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