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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虐待老人天理难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2日13:38 四川新闻网

  (本网特约评论员 王国庆)看了《儿女为何狠心阻止医生救父?》一文,让人心里沉痛。禁不住想问:生为儿女,如此对待老人,道德何在?天理何在?法理何在?良心何在?人性何在?

  这些忤逆儿女的恶劣行为实在令人发指!不由让笔者想起从前外婆讲过的一个故事:一位老人对儿子说:“我现在老了,做不动活了,只能靠你养活了。”哪知这个丧尽天良

的儿子竟说:“人老不中用了,你找条绳子吊死吧。”老人听了儿子的话,把孙子喊来说:“爷爷老了,你父亲让爷爷吊死。我死后,你把那根绳子留下来。”孙子不解地问:“留绳子干吗?”老人说:“等你父亲老了,也让他用这条绳子去吊死。”人生自古谁无老?笔者想问问老人的儿女:今天,你年轻,存在赡养老人的问题;明天,你变老了,又存在孩子赡养你的问题。倘若儿女们也似你们今天对待老人的态度对待你,你们又作何感想?

  记得俄国作家托尔斯泰的笔下也有过这样一对年轻夫妇:他们吃饭嫌老人脏,就给老人弄了个木盆盛饭在一边吃。他们的儿子看到后,整天拿个木头也在挖弄,夫妇俩问儿子挖它干吗?儿子说:“等你们老了以后给你们盛饭用啊。”这对夫妇从中受到触动,从此便对老人好了。“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这是古人对所谓“大同世界”的理想。在我们正在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竟然有人这样遗弃老人,拒绝赡养父母,这与社会主义道德、法律是多么地不相容!难道能容许儿女如此不孝不敬不养老人吗?绝对不容许的,就是你容我容,天理也难容!对如此不孝子女,笔者认为不是简单教育一下的问题,而是要“绳之以法”!将他们送上“道德的法庭”,让他们接受“舆论的审判”,接受“良心的制裁”!

  赡养老人的问题是每个人必然经历的一个阶段,虽说写进了宪法,但不是每个人都能无条件和发自内心去做的。这可能已提高到一个社会道德和个人素质问题,不是一个简单的“教育”问题。相信每个读到这个报道的人,也都在经受着一次良心的拷问。父母把一切都给了儿女,到头来自己被弃,沿街乞讨,居无定所,一无所有。这里边同时也存在着一个家庭教育问题,这样的儿女固然丧尽天良,遭世人唾骂,难道不是父母从小的“无私”奉献,造就了今天儿女自私和冷薄吗?很多时候,越是对儿女溺爱的家庭,越会出现这种情况,值得深思啊!

  除了家庭因素外,还有一个社会原因,全民素质教育尚欠成功,造成国民道德素养低下;更有法律机制乏力,不能给这些行为致力制裁。所以,这是一个积重难返的社会问题,因此八旬老人的悲剧,也是社会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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