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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监察委统一管理 单派驻(派出)机构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2日14:49 新民晚报

  本报讯(记者邵宁)本市纪检监察部门单派驻(派出)机构管理体制有了重大改革创新。今后,纪检监察部门派驻(派出)机构不再接受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双重管理,而是由上海市纪委、市监察委统一管理,加强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实行统一管理的单派驻(派出)机构,以加强监督为第一位职责。这是记者昨天从市纪委获得的信息。

  这些机构包括:市纪委派驻市委政法委、市委宣传部、市高级法院、市检察院的纪

检组,市监察委派出的市公安局、市国家安全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的监察室。在这之前,市纪委、市监察委已经对派驻科教、建设交通、金融、综合、经济、合作交流、社会、市级机关等本市8个大口的纪检监察双派驻机构的业务和干部工作实行统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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