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补发年限有误可复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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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2日18:34 四川在线-天府早报 |
早报讯(记者侯林利)成都市社保局已在上月27日将2005年和2006年调整补发金额发到了退休人员养老金存折中,对缴费年限有误的,可到社保部门复核。 如果原来退休手续是由单位办理的,则由单位社保经办人复核后,凭相关资料到成都市社保局二楼D区退休人员管理处办理;如果现在为破产单位的退休职工,则由退管站经办人复核后,凭相关资料到社保局二楼D区退休人员管理处办理;如果现在即无单位又无退管 站的个体退休人员,则由本人带上档案到社保局三楼C区综合处办理。昨(1)日,针对本次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上调过程中,部分退休人员反映的热点问题,成都市社保局相关负责人进行了详细解读。 问:国有企业原固定职工如何计算缴费年限? 答:国有企业原固定职工,已经从1992年7月起,按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时间确定实际缴费年限。1992年6月以前,按照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视为缴费年限。问: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职工如何计算缴费年限? 答: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按单位和职工(劳动合同制工人除外)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年限确定实际缴费年限,职工在单位转制并足额缴费前的连续工作年限视为缴费年限。 问:城镇集体企业职工如何计算缴费年限? 答:按市和区(市)县政府规定应参加退休费用社会统筹,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时间确定实际缴费年限,足额缴费以前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视为缴费年限。 问:外商投资企业职工、城镇私营企业职工、其他城镇非公有制单位和职工、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城镇自由职业者等人员如何计算缴费年限? 答:按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时间确定缴费年限。 问:未参加退休费用社会统筹的城镇集体企业职工流动到国有企业工作,如何计算缴费年限? 答:从到国有企业工作并按规定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时间确定实际缴费年限。其在1992年6月以前按照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视为缴费年限。 问:工作期间,工龄有中断的如何计算缴费年限? 答:工龄中断的时间要从视为缴费月数中扣除,中断工龄不计算视为缴费年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