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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查民警买卖使用赃车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2日23:41 长沙晚报

  本报讯(记者 千灵坡 通讯员 刘志瑜)昨日,省公安厅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对“三查三治”第二阶段工作作了安排部署,要求各市州严厉查处民警违法违规买卖使用汽车问题。

  7月起,我省公安机关开展“三查三治”,重点解决基层公安机关和民警中存在的特权思想、特权作风,“冷硬横推”、“吃拿卡要”等问题。在昨日的电视电话会议上,公安厅对“三查三治”第二阶段工作作了安排部署,提出重点对民警违法违规买卖使用汽车问题

集中进行整治,并出台了相应的措施和纪律要求。省公安厅要求,公安民警一律不得买卖、使用盗抢、走私机动车辆;公安民警一律不得利用职权,为发动机和车辆识别代号有明显凿改或来历凭证有伪造嫌疑的机动车过户、上牌提供便利;公安民警一律不得参与机动车销售活动和中介服务;公安机关和民警一律不得挪用、买卖办案扣押车辆;公安民警及直系亲属一律不得驾驶套牌、假牌、无牌无证机动车。一旦发现民警买卖、使用赃车,先停职再处理。

  目前,湖南省公安机关已经展开专项整治行动。湖南省消防总队已经清查出问题警车16台,收缴悬挂使用假武警消防车辆号牌29块。株洲市公安局在摸排中发现无证套牌车辆20辆,对3名使用套牌车辆的民警进行了查处,其中2名民警给予了纪律处分,1名民警正被立案调查。湘潭市已经清理出报废车71台,收回外借警牌1副,封存套牌车28台,收回非公安机关车辆悬挂的警牌3副。

作者: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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