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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污水处理费尚未调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2日23:42 长沙晚报

  本报讯(记者 周丛笑)针对市民关心的污水处理费标准调整的问题,记者昨日从市物价局获悉,长沙污水处理费标准的调整将在依法召开价格听证会并按价格管理权限报批后予以实施。

  最近,省政府办公厅发出了《关于加强城市污水处理设施规划建设与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提出调整污水处理费的指导价格为每立方米0.4元至0.8元。前日,省物价局也

发出了《关于加紧组织实施调整污水处理费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对此,市物价局正组织相关部门抓紧对我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成本进行测算审核,按《政府价格决策听证办法》的有关规定,争取在年底前召开调整污水处理费标准听证会,调整后的本市污水处理费具体价格标准和执行时间将通过价格听证会报市政府研究决定,并报省物价局批准后实施。

  记者了解到,市物价局12358价格举报投诉电话已接到了数百个群众的咨询电话与投诉,反映有些物业公司在未接到市政府和市物价局调整污水处理费的正式通知时,就收取了居民和单位新增标准的污水处理费。市物价局副局长王红表示,这违反了物价部门的规定,在市物价局《关于长沙市污水处理费调整征收标准》未公示前,一律不能收取,已经收取了的一律清退。

作者: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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