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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被炒”实属不该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3日00:00 东南早报

  □安徽巢湖王旭东

  任职于某港资企业的罗小姐发现自己怀有两个月身孕后,告知单位,没想到过几天就突然被公司解雇,她向荔湾区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诉,希望法律还给她一个公道。1日,记者采访发现,在一些私人企业、三资企业,女工怀孕被炒现象时有发生。(《新快报》11月2日报道)

  尽管根据劳动法有关规定,处于孕期、产期、哺乳期间的女员工,企业不得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但他的“事业观”凌驾于法律之上,凌驾于人的伦理之上,说白了,不是为“罗小姐有小孩影响事业”而担心,而是,企业不愿承担社会责任与法律义务。道理很简单,职工怀孕或多或少会影响到工作,产期更是不能从事工作,企业的利润难免也受损。

  培养下一代才是未来的事业。下一代通常比喻为祖国的未来,正是人类的繁衍、生生息息,才让未来充满着希望,才让未来的事业充满着希望。女性之所以伟大,母爱之所以神圣,其中之一的原因就是由人类繁衍义务演泽出的人性之美、无私之情。“有小孩会影响事业”,单从影响个人事业角度来讲,只是短暂的,甚至可以忽略不计的,但从发展“未来的事业”的角度来看,则是神圣的、伟大的,闪烁的是人性的光芒。

  类似于张老板这样“短视”的企业比比皆是,类似的新闻常见诸于报端。除了有无视法律的尊严外,其核心问题是没有处理好个人事业、单位事业与未来事业三者间的关系,没有处理好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没有下一代与下一代的健康成长,何来未来事业的兴旺发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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