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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两所”分离工作全省领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3日00:09 人民网-华南新闻

  本报中山11月2日电今天上午,记者从广东省司法厅在中山市召开的司法工作现场会上获悉,目前,中山市已全部完成基层司法所与法律服务所分离工作,走在了广东全省的前列,其做法和经验在本次会议上受到推广。

  根据《行政许可法》和《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不能从事有偿服务的规定及司法部要求,今年年初,中山市就确定了全市要在10月底前全部完成“两所”分离工作目标。近10

个月以来,在市司法局及镇(区)有关职能部门的周密计划和精心组织下,克服重重困难,妥善化解各种矛盾,从而确保了这项工作有条不紊地顺利进行。截止目前,全市24个镇区的法律服务所已全部从司法所中分离出来,镇区司法有偿法律服务功能全部“终止”。

  据悉,分离后的法律服务所受司法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其业务定位是:专门为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为当地镇(区)政府充当法律参谋和助手,依法维护基层群众的合法权益;其服务对象包括镇区各种经济组织、居民和外来员工等;服务方式有代写法律文书、代理诉讼和非诉讼法律服务、办理见证和提供咨询等。

  中山市司法局负责人告诉记者:“司法所剔除有偿法律服务职能后,将更加有利于发挥其法制宣传、人民调解、安置帮教和法律援助等基层司法行政机关的职能作用,更有利于围绕基层党委、政府的中心开展工作,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和谐社会的建设。”

  (李亚舟刘彦平丘源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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