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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商如何,从十字街头一望便知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3日01:11 正义网-检察日报

  

法商如何,从十字街头一望便知

  新浪网对法商报道及时跟进

  

法商如何,从十字街头一望便知

  央视就法商概念推出专题

  本报于10月27日推出的关注法商特别报道,就推出法商概念是否真有必要、法商是否可以量化、法商是否等同法律意识等三个问题进行了讨论。本期我们再次集中刊登部分法学专家、法律工作者的观点,就四个方面的问题进行客观地讨论,以增进广大读者对法商概念的再认识和理解。

  法商是先天还是后天的?

  法商在很大程度上要取决于后天的学习与模仿

  ●杨小军(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副主任、教授,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法商不是先天具有的,而是后天形成的。法商与人的智商、情商不同,智商、情商虽然也有后天培养形成的部分,但其基础是先天的。法商则不然,法商是人们对外界特定事物和特定现象的是非反映和判断,而是非说到底是人们的社会行为规则。是非观是人对社会行为规则的反映和判断,是第二反映和判断。这是人在社会中、在人与人的交往中逐渐形成培养起来的。所以说,法商虽然也是人商的一种,但却是后天形成的,不是先天具有的。智商、情商具有生理反映的性质和内容,而法商不是也不可能是生理的直接反映。

  ●陈 坚(最高人民检察院理论所专职研究人员) 这个问题,我们还是要从法商的基本构成要素来看,法商包括对法律知识、法律理念的理解和掌握以及自觉践行法律的能力等方面,这涉及到了理解力、记忆力等。按照心理学的观点,这里面含有少量先天因素,但能力的提高更多的还是依赖于后天的学习和实践。所以说法商的形成有先天的成分影响,但比重很少,完全可以通过后天的学习和培养来弥补。而后天法律知识的学习、法律思维的训练、社会道德和职业操守的养成、社会普遍的执法,以及司法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对公民的法商形成更重要。

  ●赵宝成(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教授,中国犯罪学研究会副会长) 法商是先天的还是后天习得的?这是一个颇为难解的问题。关于智商的形成与发展,曾经有过遗传决定论与环境决定论之间的对垒,最终,两相调和,互不否认,而又各自沿着自己的道路分别去研究遗传因素与环境因素对智力的影响。对于法商的形成和发展,或许也可以做出这种调和性解释。但是,法商与智商似乎又有所分别。智商以及情商,受人的先天因素影响可能更为明显;法商则在很大程度上要取决于后天的学习与模仿。

  法律知识教育、执法公正及其个体接受和体验,是影响个体法商水平的至关重要的因素。当然,说人类先天因素对于个体的法商水平毫无影响也不对。与先天因素密切相关的正常的智力水平,以及人类在进化过程中埋藏在潜意识之中的规则意识以及道德情感,是人类形成并发展法商的不可或缺的“自然性”条件。

  ●张建伟(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 驻足在十字街口,看闯过红灯匆匆而去的身影,便不由得想起法商一词。

  红绿灯在此间步行和骑自行车、三轮车的朋友眼里只有参考价值,红灯亮时,仍有人勇往直前,不一定是急事催的,只是不耐烦等。我想:如果国人都能遵行“红灯停,绿灯行”的简单法则,大概法商就都算不错了。一个国家民众的守法意识如何,从十字街头一望便知。

  换一个场景,比如香港、伦敦、温哥华或者任何一个法治成熟的社会里的城市,同样这群人,无须几天就都学会遵守交通规则。你说法商是先天的,后天的?莫非法商本来在他们头脑中,被欧风美雨激活了?

  环境塑造人,我想。不要责怪社会上三教九流五行八作的人法商低,培养法商的土壤环境是否准备好了呢?想当年,商鞅移木赠金的方式为法律立信,就是以“不著一字”的方式增进民众的法商,何等聪明;试想想,法无公信,司法亦无公信,法商由何而生?

  ●刘 楠(四川省成都市中级法院副院长、法学博士) 其实,国家法治发展是许多因素交互作用的结果。

  有人也许会说美国是法治社会,但美国人绝大多数是我们所说的法盲。例如美国人只有产生了养狗的需求,才会去买相关的法律书,因为弄不好会被罚款。有人说,辛普森案美国人之所以接受,就是因为美国人法商高,实际上那是因为美国尊重法院判决的传统,以及如果不尊重可能带来的后果让他们这样做,绝不是因为这个人按照他所掌握的法律知识而认为这个判决一定是正确的。如果有对法律知识的执著,他应当对这个判决非常抵触,如果是对法律制度有很深的感情,那么他应当相信法官这么判是正确的。

  ●孙 斌(北京亿嘉律师事务所主任) 法商包括一点先天的因素,但更多是后天形成的。法商的核心要素是人自觉遵守既定规则的能力。观察从未接受过教育的一群孩子在一起玩耍的过程,可以看出有某种游戏规则存在,且孩子们基本能自觉遵守这些游戏规则。上述观察结果体现了法商的部分先天因素。但是,法商更主要是在后天形成的,要通过学习、实践才能不断提高。

  ●李绍章(上海政法学院法律系民商法教研室教师) 法商既有先天的成分,也有后天的成分。从法商的评价指标来看,法律知识的储备程度纯粹是后天努力获得的,而法律知识的运用程度以及法律价值的认知程度尽管与智商和情商有着密切的联系,可能有先天因素存在,但起决定作用的仍然在于后天努力。

  

法商如何,从十字街头一望便知

  《东方早报》的文章

  法商概念是中性,还是褒义、贬义的?

  法商一词带有伦理色彩,和智商、情商等纯中性词有明显差异

  ●赵宝成 法商,是学者新近创设的一个带有浓重心理学(或法律心理学)意味并兼具伦理色彩的新概念。

  何谓法商?说法不甚统一,综观诸说,大体上是指个体对法的认知、理解与遵行的能力和水平。法商所指,在很大程度上与法律意识、法律素养所涵盖的内容相吻合。不过,细细品味,法商一词,似又不是对法律意识或法律素养等概念的简单替代。法商一词带有浓重的心理学意味,因而它更像是一个科学(心理科学)术语,而不是法学术语。由此决定,使得这一词汇较之法律意识、法律素养等概念或许更具可操作性或可验性,使得对个体对法的认知、理解与遵行的能力和水平具有了科学测量(或量化)的可能性。不过,这一词汇是否会被法理学所吸收,那就看法理学家们是否认可了。

  按照对法商一词的上述界定,法商应该是个体人格特质或个性品质中的一个要素,因此,说一个人的法商高低,便必然地带有对该人的人格或个性品质评价的意味,由此,法商一词便多多少少地获得了伦理色彩。这一点或许是法商与智商、情商等纯中性词汇的一个明显差异点。

  ●王 琳(海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法商概念能否为“更多的人们所接受”,在于将“法”嫁接于“商”之前,是否能成为一个全新概念。我以为,这种嫁接实难成立。

  智商与情商都是人与生俱来的。但法商不是。在没有法律的时代,还谈不上有何法商;在行人治而无法治的社会,跪伏于集权统治者脚下的臣民大抵也用不着法商。那么,法商究竟因何而生,又基于何种理由需要在今天这个转型时代里大力推崇呢?

  说到底,法商,不过是“法治意识”这壶老酒装了新瓶而已,也就是“知法、信法、守法”。

  ●杨小军 法商不是贬义的,也不是中性的,应当是褒义的概念。因为,法商属于人的是非观的一种,反映人对法的感觉、认识、知识、情感和态度等,是法在人心里的综合反映。既然法商反映的是人对法的认知、情感的态度等,那么法商概念本身也就具有了是非性质,具有了褒义性质,是褒义概念。

  

法商如何,从十字街头一望便知

  法治新疆开设的专题

  法商高是好事还是坏事?

  公民法商高可以让个人、他人、国家和社会四方受益

  ●赵宝成 当我们评价某一个人法商高或者低时,总是包含着对其个性品质的或褒或贬。说一个人法商高,应当属于对其人格特质的某方面的肯定性评价;反之,说一个人法商低,则属于对其人格特质的某方面的否定性评价。法商高总是好的。网上有言论,认为就智力正常人而言,法商高并不意味着其行为合法性程度高,有些高智商的犯罪分子,为了犯罪而去精研法律,刻意地去钻法律的空子。

  其实这种说法犯了一个简单的逻辑性错误,即错把对法的熟知或对法律知识的了解等同于法商。法商,除了要求个体对法律知识的熟知,还要求个体把法内化为人格的组成部分、内化为良心和自我价值、内化为一种对法的信仰。单纯的法律知识不可能防止违法与犯罪。

  ●杨小军 法商既然是褒义性质的概念,那么一般而言,法商越高应当是好事,不是坏事。至少说明人对法的感觉、认知程度高,对法问题的敏感程度高,对法的情感程度,以及对法敬畏和崇拜的态度等等。我以为,法治政府和法治国家的建成,有赖于法治社会的形成,而法治社会的形成在很大程度上又取决于人的法商程度。高法商的人群越多,社会的法治化程度就越高,国家的法治化程度也就越高,难以想象低法商人群基础上形成法治社会和建成法治国家。所以,法商高,无论对个人还是对社会对国家,都是好事而不是坏事。

  ●杨 涛(江西省赣州市检察院民行处副处长) 在一个“人治”传统浓厚的社会,在一个“潜规则”时常战胜法律的社会,一个高法商的人可能会暂时吃亏,但我相信,法治社会的形成是一个不可逆转的趋势,高法商对于公民的长远利益实现是一件好事。从社会层面上讲,一个法治社会的建设,其形成离不开公民权利与国家权力的博弈,离不开一个公民在捍卫自己权利的同时尊重他人的权利。公民法商的普遍提高,对于法治社会的建设与形成意义重大。

  ●陈 坚 探讨法商概念时,不要因为和智商共用一个商字,而将二者混为一谈。虽然法商包含智商因素,但还包含了智商无法囊括的主观因素,即自觉性蕴涵的道德等因素。法商和智商不是一个层次的概念,在一定程度上法商所处的位阶比智商高。我在谈到法商概念时,用的是践行法律能力,而不是运用法律能力,这种能力是建立在对法律信仰基础上的一种自律行为,而不是把法律作为一种工具,去利用它。法商高至少意味着四个方面:法律知识丰富、法律理念先进、法律信念坚定、法律实践能力强。因此,智商高的人不一定干好事,他可以利用高智商完成常人难以完成的违法行为。但法商高,无论对个人和社会都是一件好事。

  ●孙 斌 法商高当然是好事。法商高有以下好处:一、个人受益。法商高可以更好地保护自己的人身和财产权益,使个人生活更幸福;二、他人受益。法商高的人不会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事情,使别人生活得更安全、更幸福;三、国家和社会受益。全体公民的法商普遍提高,社会安定,国家可以节省司法资源,投入更多的财力造福于人民。

  ●刘文静(暨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 公民和政府的法商高,社会的法治化程度才会高;法治化程度越高,人们越感到公平;公平程度高的社会才是和谐的社会。

  法律知识越多法商就越高?

  法律知识丰富,并不等于对法律具有崇敬的情感和态度

  ●杨小军 法律知识是法商构成中的一个重要因素和基础成分,但不是法商构成中的唯一因素和成分。在法商构成中,除了法律知识以外,还有对法的感觉、认知、情感和态度等多种因素。法商是这些诸多因素的综合反映,虽然其中包含有法律知识,但既不仅仅是法律知识,更不直接等于法律知识。所以,如果从静态构成和孤立地看,法律知识越高,法商应当是越高;反之,则法商越低。但是,如果从动态结合和相互作用关系来看,法律知识越高并不等于法商就越高。一个人的法律知识丰富,并不等于这个人就一定对法律具有崇敬的情感和态度,知法犯法和执法犯法现象的存在,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

  ●王 琳 在一个社会分工日益精细的时代里,并不要求人人知法,更不是知法越多、法商越高,这人就越有出息。法商完全不同于智商与情商,可以成为衡量每一个个体的能力参数。

  再者,知法并不等于信法,更不等于守法。知法可以通过科学设计的测试软件等进行测量(其实就是智商测试的一部分),信法与守法却无法通过测试得出一个相对科学的数值。

  ●张建伟 有一定的法律知识必然是法商高低的指标之一(但不是唯一的指标)。表面看起来,法律知识越多,法商越高,这种说法似乎错不到哪里去。不过,法律知识少,法商不一定低,这是因为构成法商的还有法律知识以外的其他要素;如果没有守法意识和自由精神,法律知识再多,也不能说是一个现代法治社会所期待的人吧?

  ●河海大学法学学习研究交流小组 法商是具有丰富涵义的多层次的概念,法律知识仅仅是法商外在表现的一个部分,它仅仅是对人们是否了解法律的客观描述,而不是决定法商高低的关键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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