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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曝光相要挟敲诈2万多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3日02:07 正义网-检察日报

  本报延安11月2日电(记者倪建军 通讯员潘振洲) 以“曝光”相要挟,先后在陕西省子长县等地敲诈财物达2万多元。10月31日,经子长县检察院批准,刘成军等5名冒牌记者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公安机关执行逮捕。

  10月24日,子长县公安局接到一采油厂举报,称几名身份可疑的“记者”敲诈了该企业1万元现金和香烟10条。10月27日,犯罪嫌疑人刘成军、马燕、苏世雄、肖万龙、马亚峰

被抓获。公安机关查明:9月11日,刘成军、马燕等5人持《西部发展报》工作证到子长某采油厂采访,以报道该厂某集油站原油泄漏相要挟,向采油厂索要6万元“封口费”。采访中,刘成军等人大吃大喝,还声称“外出采访从来没有副职陪同”,要求厂长出来见面,并对陪同人员百般刁难。无奈之下,该厂给了刘等人1万元现金和10条软“云烟”。10月16日,刘成军、马燕再次到该厂,声称掌握了该厂原油污染一事,要求采访报道。该厂提出以5000元了结此事,刘、马嫌钱少未答应。据查,刘成军、马燕等人均无新闻记者证,所持工作证是花400元从《西部发展报》办理的。

倪建军 潘振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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