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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依法严厉惩处报复检察官的行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3日02:07 正义网-检察日报

  2006年9月27日中午,海南省海口市海南中级法院门前,发生了令人难以置信的一幕:两名出庭支持公诉的检察官刚刚走出法院,即遭到百余人围攻。

  当天上午,法院开庭审理海南省澄迈县老城镇某村村委会副主任涉嫌挪用征地补偿款进行盈利活动一案,海南检察分院两名检察员出庭支持公诉。中午12时30分左右,法庭休庭,被告人的亲属、族人、朋友等100多人在法院门口将两位检察员乘坐的警车团团围住,十

几人上前用力拍打警车,大喊要打死检察官;6名男子要冲进警车殴打检察官,其他围攻人员则进行谩骂、吐口水,气焰极其嚣张。下午1点多,“110”巡警赶来维持秩序,仍未能控制住局面。

  这伙人叫嚣的“打死检察官”,最终没有成为现实,这是不幸之中的万幸。两位检察官的冷静、理智,起了很大的作用,在整个事件过程中,他们始终骂不还口,不与对方发生正面冲突,不激化矛盾——在当时的危急情况下,面对一个失去理智的人群,任何一点细微的应对失当,都可能造成难以挽回的灾难性后果。

  然而,我们能够因为“万幸”而长出一口气吗?如果没有切实的措施保证检察官的人身安全,而只能寄希望于他们的冷静、理智才能化险为夷,那么,谁敢保证“打死检察官”不会在某一天成为一幅惨景?

  涉嫌犯罪,不是从自身找原因,而是错误地认为东窗事发是检察机关存心和自己作对的结果,进而迁怒于检察官,有如此怪异思维的,不是个别人。就在一年前的10月18日,湖南湘潭钢铁集团公司华光气体实业公司原总经理战信佳在法庭上公然殴打公诉人。此事经本报披露后,引起强烈的社会反响。之后不久,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发出《关于切实保障司法人员依法履行职务的紧急通知》,要求保护司法人员的人身安全,保障司法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今年年初,当地法院以扰乱法庭秩序罪,判处战信佳有期徒刑二年。

  然而,战信佳的结局并没有吓退“后来人”。和战信佳的“该出手时就出手”相比,叫嚣“打死检察官”的这伙人的气焰显然更为嚣张。让他们得到比战信佳更为严厉的制裁,是社会正义的体现,也唯有如此,才能防止更多的人步他们的后尘。

  不过,人一旦失去理智,再严厉的处罚也难以吓阻他们的疯狂,所以,就保护检察官人身安全来说,“防患于未然”比事后打击更为关键。为了保护包括检察官在内的司法人员人身安全,国家出台了不少相关文件,除了上面提到的“两高”紧急通知,早在2005年1月,中央政法委就出台《关于认真解决妨碍、报复政法干警依法履行职务的意见》,提出“各地政法机关可建立协调处理妨碍、报复政法干警执行公务的违法犯罪的工作机制和预案”。遗憾的是,由于纸上的规定落实到实际工作中需要一个过程,也由于一些人的麻痹心理,在一些地方,对司法人员的保护还比较脆弱。一旦有突发事件发生,后果不堪设想。

  “打死检察官”的叫嚣,暴露了某些地方执法环境之恶劣。这让我们看到了其中的危险,敦促我们下决心把保护司法人员的举措切实落到实处,让“打死检察官”的叫嚣永远不能实现。

  (本报评论员 李曙明)

李曙明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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