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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文体教育设施向社区开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3日02:26 东方早报

  市府新闻发言人焦扬昨天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发布了最近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由市政府办公厅转发的《关于本市体育、文化、教育设施资源向社区开放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焦扬表示,《指导意见》要求本市各市、区属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自身工作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其所拥有的有关设施符合社区居民需要、符合安全标准的,必须向社区居民开放。

  根据《指导意见》,市、区县所属体育场馆,市民体质监测站,学校单位操场、球场、田径跑道等露天运动场所,要安排适当时段向社区居民免费开放。

  市、区县所属的文化馆、图书馆、美术馆、博物馆(包括行业博物馆)、档案馆、纪念馆等,以及其他单位的公益性文化设施,在规定时段内向市民免费开放,并在节假日延长开放时间。倡导各类影剧院定期、定时向市民开设公益场。条件许可的影剧院,要向学生、老人和低收入人群提供低价票和实施优惠服务。对参加活动的社区居民,可采用会员制等方式进行管理和指导。管理组织可按照活动人数与活动场所容量相适应的原则接纳会员,发放定期的《会员卡》或《活动卡》。可向会员适当收取会费,用于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等。管理组织与会员要有协议约定,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焦扬表示,为确保设施资源向社区开放的安全、有序、长效,《指导意见》要求,各街道(乡镇)应在区县政府的统筹下,牵头组建由相关单位共同参加的社区体育、文化、教育设施资源开放管理委员会,承担相应的组织、协调和管理责任。

  《指导意见》表示,要鼓励其他体育、文化、教育设施的业主或经营者参与资源开放、共享工作,在一定时间段或非高峰时段以优惠方式向社区居民开放。

  设施损耗由政府提供财政补贴

  文体、教育设施向社区居民开放后,会形成一定的损耗,在新闻发布会上,焦扬指出,根据《指导意见》,政府将提供一定的财政补贴。《指导意见》提出,要采取购买商业保险方式解除相关单位设施开放共享的安全后顾之忧。

  此外,《指导意见》明确规定设施开放共享补贴对象、内容、方式。补贴对象主要是将设施资源向社区居民开放共享的相关单位和承担日常管理和指导事务的管理组织。补贴内容包括管理费用、物耗补贴和维修费用三部分。管理费用及相关人员劳务由街道(乡镇)支付给承担日常管理和指导职能的管理组织。

  物耗补偿和维修费用分两种补贴方式:对由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原则上在年度部门预算中统筹安排解决;对经费自理的事业单位和企业,直接给予相应补贴,资金由街道(乡镇)承担,财力困难街道(乡镇)由所在区(县)帮助。

早报记者 周文天 订阅东方早报请登陆东方早报网站或拨打 962288 或 8008208696;优惠多多、实惠多多、资讯多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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