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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灯管理规定征集民意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3日02:30 现代快报

  □快报讯(记者 鲍铭东)记者昨天从南京市市政设施综合养护管理处获悉,1999年制定的《南京市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管理规定》日前已经修订完毕,昨日起上网公示征集市民意见。

  据介绍,原先的路灯管理规定一直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解决。如市政设施的管理与养护已经由过去的独家经营转变为管养分开,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养护已经走向市场化,原先

的相关规定已经不符合目前市场发展的需要,而且随着行政许可法的实施,原先规定的一些行政许可事项已经取消,此外,偷盗、损坏路灯设施的现象亟待遏制。新修订的规定主要针对这些变化和要求进行修改。

  据了解,此次修订的规定从源头上杜绝了产生新的无灯区,规定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应当统一规划,与城市道路建设和新区开发、旧城改造、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建设同步实施,未配套建设的及老的无灯小区、无灯路,由市政府有关部门统筹安排,逐步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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