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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岁女工神秘死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3日02:30 现代快报

  河南女孩神秘死亡

  昨日,记者在昆山市正仪镇一家宾馆里见到了小双的父母和亲戚。小双究竟是怎么死的?这是小双父母最想知道的事情。

  小兰(化名)是小双的老乡,与小双一起进厂上班,两人关系要好,她介绍,自己

是10月26日被公司通知去帮着整理小双遗物的。当时她只知道小双是躺在宿舍楼北面的地上,而小双居住的则是靠南面的3楼,小兰感觉不理解。

  “她从来没有说过自杀之类的话,也没得罪什么人,怎么会这样呢?”小兰还说,在她知道情况后,自己还被企业保安“控制”在会议室四个小时,不让自己和老家来的人见面,还说给自己1000元让自己辞职回家之类的话。

  就此,记者在桦晟电子有限公司核实时,该公司陈经理给了另外一种说法:出事后他们才知道小兰与小双是老乡,并且是同村,所以就让她去帮着收拾遗物,并打算让她帮着去接小双的家人,安慰一下小双家人,当时也没有说小双死了,就说她不见两天了,没想到小兰很激动,非要出去找小双,后来公司就告诉她实情,并希望她能冷静下来,帮着接待小双的家人,并且把饭给她送到会议室,劝她吃饭,不存在控制的事。

  桦晟电子有限公司的陈经理还向记者介绍,当时10月25日凌晨2点10分左右,公司保安在巡逻至员工宿舍楼下时发现了小双,当时她没怎么说话,而且还在哭着摇头,保安及时将她送到医院抢救。但是最终在医院不治身亡。当时公司就及时通知了中介和家属,并向警方报案,当时警察也及时赶来做了调查,到了下午3点多钟,警方基本排除了他杀,但也不能说是自杀,只能说是疑似坠落。

  据悉,警方目前给予的结论是排除他杀,并告知死者家属“小双的双腿出现骨折”,而且公司陈经理也表示小双的三根肋骨出现了骨折。

  纪律森严待遇低下

  小双的舅舅刘师傅含着泪对记者说:“小双是今年6月份出来打工的,谁知道还没有满5个月人就没了,小双今年才14岁呀!”刘师傅接着告诉记者,小双在家乡上小学5年级,由于家里比较贫穷,就没有让她继续读下去,在当地专门负责招工的中介所介绍下,就把小双送到昆山来打工了。

  记者在一张名片大小的“招工求职联系卡”上看到,上面写了中介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并注明了专门为“昆山、上海、苏州等外资企业”输送劳动力,在卡片的背后,还写明了“批量安置学生三大保证”,“保证两天内安置进厂,员工进厂月薪800元以上,保证是合同工”等条款。刘师傅说:“就是这样的中介,将我们那里不少像小双这样的十几岁的孩子送到了厂里打工。”

  和小双一起在桦晟电子有限公司打工的小兰,浑身发抖地告诉记者,她是1991年7月1日出生的,和小双是同班同学,今年也上5年级。她是和小双一起在中介的带领下到昆山打工的,在进桦晟公司前,公司的人事部门觉得她们太小了,就没有要她们俩。最后在中介的操作下,她们进行了三次面试后,在6月9日进了公司,在流水线上担任操作工。

  “我在工厂里上了将近5个月的班,每天从早上7点上班,到晚上10点左右才下班,每天基本上要工作12个小时左右,而且星期六和星期天也要上班。”小兰说,“我一个月可以拿900块钱左右,但如果不加班的话,就只能拿410块了,所以没有办法,我们只好拼命加班。”

  “厂里面的线长很凶,对我们这些刚进厂的工人,动不动就是处罚、辱骂,如果你稍微有点做得不好的地方,线长就会扣你的‘点’,一个‘点’就是10块钱,如果错误犯得大就会有‘警告’、‘记大过’的处罚,这些处罚是和工资联系在一起的,一个‘警告’20块、‘记大过’一次就是180块。”小兰说。小兰还说,现在该公司做工的还有起码两名未成年人。

  日记透露少女心声

  据了解,小双死后,老乡小兰在整理其遗物时发现了她的日记,日记虽然有很多错别字,甚至不通顺的语句,但是日记却真实地透露着这个未满14周岁少女的苦涩心声。10月9日的日记写道:“敏,我在这里很伤心,老大整天凶我,前两天刚说过,她骂我,我今天被她骂了,你说怎么办,我不能告诉别人,只有在日记里告诉你,我怕爸妈担心,我心里好难过,我不能再说下去了……”

  日记里所称的“敏”,就是小双的老乡,也在这个企业做工,而且也是一个未成年的少女。敏说,日记里所指的老大应该是线长,是个女的。

  10月5日的日记写道:“朋友,你好,今天我在这里又被老大骂了,我好想回家,他们不准我辞职,他们不给我钱,我没有办法回家,只好在这里当牛做马,心情非常沉重……”

  9月26日的日记这样写道:“我告诉你们,今天是我的生日,我已经哭了好久了,我在想,为什么有那么多难过的事情,偏偏都在我身上,老大骂我,我一次次地忍下去了……别人都不理我,打电话又怕爸妈担心,人活着生不如死,我难过极了……有谁能理解我呢,我背上好像背着一块石头。”

  据小兰介绍,小双平时很少说话,性格很是内向,几乎没有和谁发生过争执,很多烦恼都写到日记里了。记者在一篇“给朋友的一封信”中看到:“喂,你好,好久不见了,现在好不好,顺利地考入中学没?你就好好学习,以后考上大学后,不要把我忘记就好了,哈哈,我给你说说我这里吧,开始挺好的,可是现在一点都不好,整天挨骂。”

  小双的父母说,现在不知道女儿的日记本在哪里,只是零星拿到了这几张内容,看完后很是难过,没想到女儿在外面受这么多的委屈,现在连命怎么丢的都不知道,当初真不该让她出来。

  公司否认使用童工

  面对使用童工的问题,陈经理回答说:“公司不存在使用童工的问题,小双和小兰她们使用的身份证明通过当地的派出所验证全部是真实的,这我们就没有办法了。从现在开始,我们就要求公司的人事部门对每一个新进来的工人进行身份证登记,并把身份证拿到派出所进行验证。”当记者问:“小双有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该公司的一位负责人表示:“应该签合同了,但具体要问人事部门。”接着就和记者岔开了话题。

  最后,陈经理表示:“如果小双是工伤的话,公司愿意负责任的,但按照现在的情况,公司不给赔偿,只能对小双进行一种人道主义的援助。”

  记者了解到,小双出事后,公司已经要求使用假身份证明的工人自己站出来,等她们年龄到了,公司会优先录用的。但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个人站出来。

  值得注意的是,小兰还向记者提供了另外一个情况,她说:“我曾经向厂里面要求辞职,但厂里面没有同意,如要走的话,要扣我一个月的工资,没有办法,我只好在厂里工作下去。”

  是否工伤需要鉴定

  昨日,记者就此与昆山市劳动局取得联系,一位介入调查此事的工作人员介绍,该事件发生后,劳动局及时关注和介入,对这家企业的用工情况开始调查,调查发现,小双在应聘时使用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都是其姐姐小松(化名)的,应该说是故意隐瞒了,而且具有当地派出所的合法证明,这就给鉴定带来困难,毕竟现在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如果劳动部门认定企业存在使用童工行为,其重要凭证“工资单”和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又是其姐姐的,企业可能会对劳动部门提出反诉,毕竟单位也可以说自身是“受害者”。

  这位工作人员还说,如果鉴定属于童工,用人单位、职业介绍所和孩子的法定监护人都要受到相应处罚,但是现在还没有定论。至于是否工伤,还要看公安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才能具体鉴定。

  快报记者 吴明明 王彪 韩小强 文/摄

  14岁的河南女孩小双(化名),6月9日使用了姐姐的身份证明,在中介公司的“安排”下,进入了昆山桦晟电子公司上班。然而10月25日,小双却在公司宿舍楼下受伤,并送医院抢救无效后死亡。小双的亲人在小双的宿舍里找到了她的日记,日记的字里行间透露出少女打工期间的苦涩心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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