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情绪失控 原告家属殴打被告律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3日03:06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实习记者 吴丹) 昨日上午,成都中院开庭审理了一起故意杀人案:23岁的邓某因与女友感情破裂,竟残忍地将女友杀害。在昨日的法庭上,几十名死者家属情绪激动,当被告律师为邓某进行罪轻辩护后,几名家属情绪失控,竟然在庭审结束后对律师进行围殴。

  昨日下午,记者采访了被打伤的某律师事务所李律师。李律师称,这是他第一次被受害方家属殴打。李律师说他们的行为太过激了!根据掌握的证据为被告人辩护,是一名律师的职业要求,“这并不说明我认同被告人行为。”不过,李律师表示,他不打算追究打人者的责任。

  “辩护律师不是凶手的同伙!被告人依法享有辩护权!”四川大学法学院王建平教授告诉记者,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有权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而律师也是依法为被告人进行罪轻或无罪辩护。“这也是法律公平和司法公正的体现。”王建平指出,如果认为律师颠倒黑白,不依法辩护,死者家属可以到司法部门进行举报,但对律师进行人身伤害的行为涉嫌违法。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