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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土建筑是个宝(文博杂谭)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3日03:15 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

  陕西洋县的谢村民居为清末民初建筑,被专家称为“典型的陕南民俗风格的宅院”,2000年被汉中市公布为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近来却因村民听信“院内藏宝”的传言,胡挖乱掘,门窗被拆,砖雕被卸,只留下摇摇欲坠的屋架和满院的碎砖烂瓦。其它地方毁坏乡土建筑的情况也时有发生。

  我国历史悠久、疆域辽阔、气候多样,加上民族众多、文化各异,传统民居聚落和

民居建筑也形态繁多、异彩纷呈,古民居、古村落、古寺庙、古戏台、古书院、古巷道、古河道、古石桥、古栈道、古井等乡土建筑,遍布广大乡村,成为我国数量最多、文化内涵最丰富的文化遗产种类之一,成为中国乃至世界文化多样性的重要组成部分。乡土建筑是我国数千年农业文明的缩影,凝聚着历代人民的理想、智慧和汗水,富有浓郁的历史、人文信息,体现了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关系。它们是不可复得的瑰宝,历经千百年传承至今,更是弥足珍贵,必须善加保护。

  乡土建筑看起来陈旧不堪,却是先民创造的物质文化精华,承载着丰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珍贵的历史、艺术、文化、科技价值。它们不仅能帮助人们了解乡土文明的进程,唤起人们对故土的热爱,同时也是弘扬民族传统文化、教育人们扬善弃恶的好教材。如同一件古瓷器,外行人认为不值几何,识货的方知其价值连城。当年,苏南古镇周庄的村民甚至干部都认为,保护古镇就是保护落后,准备填河、拆桥、修路、建市场,幸得专家指点迷津,知道了乡土建筑的价值,保存下古镇。现在,这个3000人口、0.27平方公里的小镇已经成为“中国第一水乡”,四海闻名,靠着保护和展示祖先留下的乡土历史建筑,引来不竭财源,年收入近4个亿。今年5月,新加坡华人伍德扬先生访问后发表文章说,到了周庄才感觉到了中国。他认为,这里的乡土建筑之美是不朽的,也是世上独一无二的。谢村民居何尝不是宝贝。这处典型的陕南民俗风格的宅院,同样有着促进当地经济发展的深邃的文化内涵,只要当地人眼光放长远些,坚持5至10年的保护开发,一定能成为“富矿”。

  在我国,乡土建筑长期以来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乡土建筑的概念,一直没有被纳入到文物保护的视野中;保护标准的缺失,使得大量有价值的乡土建筑被排斥在保护名单之外;现有的文物保护法规,对乡土建筑保护也缺少明确的规定;一些地方对乡土建筑投入的保护资金,也是杯水车薪。这就使得乡土建筑保护工作面临很大的困难,一些历史悠久、文化内涵丰富的乡土建筑正面临消亡的危险。

  令人欣慰的是,这种情况已经有所改变。国家文物局牵头制定的《新农村建设中应予以保护的建筑推荐标准》,已将具有历史、科学、艺术价值的乡土建筑列入保护范围,并正在制定具体的保护标准,强调对乡土建筑的保护着眼于整体风貌(包括文物本体、周边环境和其所承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存。“十一五”期间进行的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也已将乡土建筑作为一个门类列入。现代化建设正在向我国乡村迈进,保护乡土建筑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题中应有之义。我们应当提高认识,保护好乡土建筑,保护好祖宗留下的无价之宝,让中华民族的历史、文化永生。

陶世安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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