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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离城市犬害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3日03:33 人民网-人民日报

  上 海

  “刚柔并济”防犬患

  ■治理违法养犬行为

  ■督导劝阻不文明行为

  本报上海11月2日电 记者曹玲娟报道:为了人与狗的和谐共处,上海一方面出台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治理方案,一方面也推出了一些人性化的管理措施。

  《上海市犬类管理办法》规定,凡饲养犬类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准养犬颈部佩戴由市公安局统一制作的圈、牌;因犬类领证、检疫、免疫接种、诊疗而携犬进入道路、广场和其他公共场所的,应当束以犬链,并采取防止犬类咬伤他人的措施。

  对一些违法养犬行为,一些行之有效的治理方案已出台。根据上海《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五条规定: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犬类管理中更多的还是人性化的管理措施。如闸北区临汾花园组建了一支督导队伍,每天在遛狗高峰时段巡逻小区,对外出遛犬不拴绳、随处便溺不清除等不文明行为进行督导劝阻;卢湾区鲁班路的银杏家园,“文明养狗”已写进了小区的“业主公约”上,从遛狗时间、遛狗地点、遛狗的注意事项等多方面进行了规定;长宁区周家桥街道花城小区成立了宠物俱乐部,制定了章程,要求会员革除陋习,提高文明养狗、规范养狗的意识。

  兰 州

  市民自发拟订首份“养犬公约”

  ■狗咬伤人等现象普遍存在

  ■其它社区纷纷支持响应

  本报兰州11月2日电 记者曾华锋报道:兰州市徐家巷社区、西北新村社区、兰州市爱宠俱乐部和居民近日自发拟订了兰州市首份文明养犬公约(草约)。

  目前,兰州市有20多万条狗。由于缺乏有效管理,狗咬伤人、随地大小便、受到遗弃的现象普遍存在。文明养犬公约(草约)呼吁,市民每年定期为狗注射相关疫苗及进行常规体检;外出遛狗请使用牵引带,烈性犬使用口罩,尽量避免近距离接触小孩、老人、孕妇等人群;外出时及时清理狗粪便,并妥善处置;以积极态度承担因管理狗不慎而引发的一切后果;睦邻友好不让狗居家时扰民;善待狗,提供必要的养育、护理、训练及医疗条件;一旦发生因移民、搬迁等不得不放弃养狗的情况,须提前为狗寻找到可靠的新主人,与其签订狗的领养手续或约定,并亲自或委托第三方监督新主人的领养状况,同时要求其遵守本公约;支持救助流浪狗,提倡领养流浪狗。

  文明养犬公约(草约)推出后,立即得到不少社区的支持。其中,兰州市城关区西北新村社区代表率先签订了兰州市第一份文明养犬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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