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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政府即将出台有关规定 全面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3日03:51 深圳特区报

  【本报讯】广州市电动车去留,大局终定:禁!记者昨天下午从广州市公安部门最新获悉,根据广东省政府的批复,广州市政府近期即将正式出台广州市范围内(含从化市、增城市)对电动自行车不予登记、不准上路行驶的有关规定,全面禁止电动自行车上牌、上路行驶。

  眼下已是禁摩倒计时,有关部门提醒市民,切勿购买电动自行车,尽量寻求快捷公

共交通出行。

  公安部门介绍,广州市政府结合广州实际情况,认真进行研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电动自行车管理的意见,正式报省政府批准。最近,省政府正式批复广州市政府,同意广州市在全市范围内(含从化市、增城市)对电动自行车不予登记、不准上路行驶。

  记者从广州市公安交警部门了解到,近两年来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迅速递增,已经成为广州市事故高发的交通工具。据统计,2005年市区共发生涉及电动自行车事故29宗,造成6人死亡,28人受伤,与上年度相比,分别上升2.6倍、5倍和1.8倍。而2006年1—5月份,市区就发生涉及电动自行车事故49宗,伤亡56人,是去年同期的4倍!(《广州日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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